一、国际船舶特殊区域污水排放规定?
1、船舶排放的含油污水(油轮压舱水,洗舱水及船舶舱底污水)的含油量,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船舶含油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
紧急处理排放区域排放浓度(毫克/升)。
内河不大于15。
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内海域不大于15。
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海域不大于100。
二、船舶生活污水舟山区域可排放吗?
1、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允许在离岸最近距离12海里以上的海域排放。
2、经过粉碎和消毒处理的生活污水,允许在离岸最近距离3海里以上的海域排放。
3、以上无沱哪一种情况,排放时船舶的航速不小于4节。
4、船舶所设经批准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应正常运转,该装置符合主管机关的规定,拟排放的生活污水废液在水中不应产生可见的漂浮固体,也不应使水变色。
5、离陆地不足3海里时,严禁排放生活污水,应临时储存生活污水。
三、船舶氮氧化物排放控制要求?
船舶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应当符合《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和《方案》的要求。
船舶发动机发生重大改装影响氮氧化物排放水平的,应当采取措施达到与改装前同等的排放水平并申请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
四、船舶区域划分图?
船舶区域划分不同类型的船有不同的划分要求,通用划分有:驾驶区域、机艇区域、船员生活区域等。
五、船舶控制排放和压载水有什么关系?
船舶控制排放包括压载水的排放,压载水排放必须报海事并批准后在指定区域内排放。
六、船舶食品垃圾排放规定?
放在专用的垃圾储存袋中。带轮船返回基地后。由专业的清理垃圾公司进行处理。
七、船舶灰水排放要求?
是要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的。其主要包括以下要求:1.船舶必须在规定的海域内排放灰水,不得在特定区域和禁止区域排放;2.船舶灰水中的油脂、生活污水和颗粒物质含量必须符合国际海事组织颁布的标准和规定;3.船舶必须在灰水排放前对灰水进行处理,确保其达到国际标准规定的要求;4.船舶必须按照国际标准的要求进行记录和报告,确保灰水排放不影响海洋环境和生态系统。 以上是船舶灰水排放的要求和措施。
八、船舶排放标准及参数?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552-83
(1983 年4 月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环境保护部发布1983 年10 月1 日实施)
UDC628.191:629.12
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防治船舶排放的污染物对水域污染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籍船舶和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的外国籍船舶。
1 排放规定
1.1 船舶排放的含油污水(油轮压舱水,洗舱水及船舶舱底污水)的含油量,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符合表1 规定。
表1 船舶含油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
排放区域
排放浓度(毫克/升)
内河
不大于15
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内海域
不大于15
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海域
不大于100
1.2 船舶排放的生活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符合表2 规定。
表2 船舶生活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毫克/升)
排放区域
项目
内河
沿海
排放区域
项目
内河
距最近陆地4海里以内
距最近陆地4~12海里
生化需氧量
不大于50
不大于50
悬浮物
不大于150
不大于150
无明显悬浮物固体
大肠禁止投入水域
禁止投入水域,飘浮物
禁止投入水域,距最近陆地25海里以内,禁止投入水域,食品废弃物及其他垃圾
未经粉碎的禁止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内投弃入海。经过粉碎颗粒直径小于25毫米时,可允许在距最近陆地3海里之外投弃入海
九、废气排放区域必须按照什么排放?
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申报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提供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
明确规定了排污单位要按国家规定设置排放口,不按规定设置是违法行为。
十、船舶生活污水排放距离?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规定
1: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允许在离岸最近距离为12 n mile以上的海域排放。
2:经过粉碎和消毒处理的生活污水,允许在离岸最近距离为3 n mile以上的海域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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