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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带电作业车价格(使用高空作业车、带电作业车)

来源:www.haichao.net  时间:2023-01-16 22:56   点击:63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使用高空作业车、带电作业车

原因有可能是:1,连接电动机的电线脱落或离断。2,启动开关故障。3,电动机故障等。

4、行驶控制开关松动,检查电动搬运车的行驶控制开关是否出现松动,影响到了正常操作,及时进行加固,拧紧螺丝。

如果都检查完后还是没哟解决问题,建议您找一个专业的维修店去维修检测一下。

2. 电瓶高空作业车

1、连接跨接电缆跨接电缆按照以下顺序连接:①将没电的蓄电池的正极端子与救援车电池的正极端子连接。②将救援车电池的负极端子与没电高空作业车的蓄电池负极端子或发动机室内的金属部分连接(接地线)。

2、应急充电并起动发动机起动救援车的发动机,稍微提高发动机的转速,约5分钟后,可向没电的蓄电池应急充电。

3、取下跨接电缆与连接跨接电缆的顺序相反。

3. 高空作业车是什么

1开高空作业车属于特种车辆,不属于机动车。必须在当地劳动或农机部门办理特种车辆操作证才行 2目前还没有国家统一认证的“上岗证”

3中说高空作业车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大客车行车执照,也就是A1驾照。

4. 高空作业车可以干什么

1、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做好日常保养、自检、清洁;

2、外观检查:在出车前,应环视车辆,查看灯光装置有无损坏,车身有无倾斜,有无漏油、漏水等泄漏情况;检查轮胎的外表情况;检查发动机仓盖和链条的状况;

3、信号装置检查:打开点火开关钥匙(不起动发动机),观察控制模板各报警灯和指示灯是否正常,起动发动机查看各报警灯是否正常熄灭,指示灯是否还在点亮;

4、给油脂检查:查看油量表的指示,及时补充燃油,各给油部位是否正常;

5、车辆发动后必须做刹车检查,及升降是否正常;

6、车辆驾驶人员需每天按要求填写车辆月检表(见附件四);

7、高空作业车厂家要求每500小时,进行二级维护。

5. 高空作业车是特种车吗

高空作业人员是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并加以防护。

脚手架、井架、龙门架、施工用电梯和各种吊装机械设备在施工中使用时所形成的高处作业,其安全问题,都是各工程或设备的安全技术部门各自作出规定加以处理。

对操作人员而言,当人员坠落时,地面可能高低不平。上述标准所称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的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而所谓最低的坠落着落点,则是指当在该作业位置上坠落时,有可能坠落到的最低之处。这可以看作是最大的坠落高度。因此,高处作业高度的衡量,以从各作业位置到相应的坠落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的最大值为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6. 使用高空作业车带电作业车叉车

您好,有电量但是不走,有可能是电压不足,例如单次充电时长不足,间歇性充电和使用,就会出现叉车明明显示有电量,但是叉车不能行走的情况。建议将叉车重新充电,达到既定充电时长后再使用。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7. 使用高空作业车,带电作业车,高处作业车

一、高处作业分级:

1、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二、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1、特殊高处作业类别:

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2、一般高处作业:

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8. 高空安装作业车

作为安装是累一点,也很危险,属于高空作业,只要按照安装规程操作就没问题,安全帽/安全带/防砸鞋都要穿好/脚手架要检查有没有松动/生命线牢固不牢固要检查,首先要学习看好电梯平面图,及部件组装图,最后在学习调整。要是用心学习就不复杂。

9. 使用高空作业车带电作业车叉车注意事项对不对

叉车操作步骤

一、 上车前自我检查(起动发动机和操纵叉车之前注意事项)

1、 通过理论学习和叉车的性能、结构特点及其注意事项有明确的了解,熟悉各操纵杆和仪表的位置和作用。

2、 按规定检查轮胎气压,清除镶嵌胎纹间的石子和夹物。

3、 检查水箱内水是否加满,发动机油油面刻度,燃油箱内储油情况,及各油管接头,水管接头有无渗漏现象。

4、 检查离合器踏板的自由行程是否正常。

5、 检查脚踏板工作是否正常。

6、 检查燃油供油管路是否有空气,若有空气应按标准予以排除。

7、 检查电气系统,有无接触不良、短路现象。

8、 检查大灯、小灯、后灯、制动灯、转向灯和喇叭是否工作正常。

9、 检查各紧固件有无松动现象。

二、 起动发动机

1、 将变速操纵杆置于中间(空档)位置、手刹车处于制动状态,插入起动开关钥匙、按顺时针方向转至“预热”的位置、停留5秒钟,然后再转至“起动”位置,与此同时轻轻踏下油门踏板,并踏下离合器踏板,起动时间不得超过10秒钟,一经起动后应立即松手,钥匙自动复位,如果发动机一次起动不了,应隔1-2分钟,再重新起动。

2、 当气温低于5°C时,若起动困难,可使用预热系统,起动时将起动开关钥匙转至“预热”位置、停留45-60秒钟,然后再旋至“起动”位置,即可起动,如仍未起动,应间隔2分钟后,将开关退至“预热”位置,重复上述过程。

三、 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1、 发动机起动后应转5分钟左右、待发动机水温升到50°C以上,机油温度升到40°C以上时才可带负荷工作。

2、 空转时应检查各仪表(水温表、机油压力表、电流表、燃油表)的读数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如不符合应立即停车检查、并进行排除。

3、 行驶前应对制动(手制动和脚制动)系统进行认真地检查,必须灵敏可靠否则应进行调整。

四、 开车时应注意事项

1、 起步时应采用慢速档,刚起步后,应先试验制动器和转向工作是否良好。

2、 行车变速应先脱开离合器,然后再操纵换档手柄。

3、 前后换向时,应使叉车完全停止后方可进行。

4、 下陡坡时应采用慢速档、同时应断续地踩踏脚制动踏板,在上坡运行时,也须及时调换成“慢”速档行驶。

5、 转弯时,应提前减速,急转弯时应先换入“慢”速档。

6、 不允许分离离合器滑行,也不允许在行驶中脚放在离合器板上。此外,在踩离合时,分离要迅速,结合在平稳。

五、 装卸作业时的安全原则及注意事项

1、 驾驶叉车必须有驾驶证,驾驶员按JT5029¬¬——91标准进行考核。

2、 司机在发动机未发动前就应注意自己的安全,并应确保运载的安全。

3、 不要在易燃易爆的环境中使用。

4、 发动机过热时不要打开水箱盖。

5、 货叉在规定的负载中心,最大负载不超过额定起重量。如货物重心改变,其起重能力应按车上起重量负荷曲线标牌规定执行。

6、 根据货物大小调整叉间距离,使货物重量均匀地分配两叉之间。

7、 货叉插入货堆时,货叉架应前倾,货物装入货叉后,货叉架应后倾,使货物紧靠叉壁,然后才允许行驶。

8、 升降货叉时,一般应在垂直位置下进行。

9、 在进行装卸时,必须使用手制动,使叉车稳定。并且在货叉架下绝对禁止有人。同时不得在货叉上乘人起升。

10、载货行驶时,应使货叉架后倾、货叉离地面300毫米左右一般情况下在运行时,不得作剧烈的刹车和急转弯。

11、多路阀中的滑阀开启大小,是控制货叉架升降速度的,货物开始起升和降落时,初始速度都不宜过快。

12、货叉架前后倾至极限位置或升至最大高度,必须迅速地操纵手柄置于中间静止位置在操纵一个手柄时,注意不使另一个手柄移动。

13、当搬动货物时,货物挡住驾驶员的的视线,叉车应倒车低速行驶。

14、装卸货物时,不得在大坡度下制动。同时,不允许用“快”速;必要时,应倒车行驶或对货物压紧。

15、不得用货叉来拨起埋入物,必要时,需先计算拨去力。

六、 货架堆垛操作训练,按第五课标准操作。

七、 、停车后应注意事项

1、 拉紧手制动杆,换档手柄置于“空”速档。

2、 发动机熄火之前,应怠速转动2—3分钟。

3、 严寒的环境,水箱内未加防冻剂时,应放尽冷却水。并将蓄电池搬入暖房。

4、 清洗车内外的污物,检查各部紧固件连接有无松动或渗漏。

5、 叉车长时期停止时,应顶起悬空,放尽冷却水,拆开蓄电池电极柱。如存放一年以上,还应包扎空气滤清器,放出液压油,易生锈的部件表面涂防锈油。

6、 叉车运往外地时,不应利用叉车长途自行,应以铁道车辆或汽车载运为宜。

八、 日常维护工作内容

1、 清洗叉车的上的污垢,泥土和尘埃,重点部位是:货叉架及门架滑道、发动机及起动器、蓄电池电极柱、水箱、空气滤清器。

2、 检查各部位的紧固情况,重点:货叉架支承、起重链条连接螺母、车轮螺栓、半轴螺栓、制动器、转向器螺栓。

3、 检查离合器、脚制动器、转向器的可靠性、灵活性。

4、 检查渗漏情况,重点是:各管接头、柴油箱、液压油箱、制动泵、升降油缸、倾斜油缸、水箱、水泵、发动机油底壳、变速器、驱动桥、减速器、全液压转向器、转向油缸。

5、 放去机油滤清器沉淀物。

九、 一级技术保养

按照“日常维护”项目进行,并增添下列工作;

1、 检查气缸压力或真空度。

2、 检查与调整气门间隙。

3、 检查节温器工作是否正常。

4、 检查多路换向阀、升降油缸、倾斜油缸、转向油缸及齿轮泵工作是否正常。

5、 检查变速器的换档工作是否正常。

6、 检查与调整手、脚制动器的制动片与制动鼓的间隙。

7、 更换油底壳内机油,检查曲轴箱通风接管是否良好,清洗机油滤清器和柴油滤清器滤芯。

8、 检查发动机及起动机安装是否牢固,线接头是否清洁牢固,检查炭刷和整流转子有无磨损。

9、 检查风扇皮带松紧程度。

10、检查车轮安装是否牢固,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要求,并清除胎面嵌入的杂物。

11、由于进行保养工作而拆了零部件,当重新装配后要进行叉车路试。具体内容如下:

(1) 不同程度下的制动性能,应无跑偏、蛇行:在陡坡上,手制动拉紧后,应立即停止;

(2) 倾听发动机在加速、减速、重载或空载等情况下运转,有无不正常声响;

(3) 路试一段里程后,应检查制动鼓、变速器、后桥壳、齿轮泵等处有无过热;

(4) 货叉架升降速度是否正常,有无颤抖。

制订日期:2004/2/27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顺通叉车驾驶员培训教材手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内(以下简称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或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第二章 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 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第四条: 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音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第五条: 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第六条: 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纵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第七条: 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第八条: 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第九条: 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盘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第十条: 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有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第十一条:车辆的方向盘转向力及前轮侧滑量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二条:前轮定位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第十三条: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第十四条:车辆及挂车必须设置彼此独立的行车和驻车制动装置,制动装置的各零部件应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第十六条: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第十七条: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第十八条: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当挂车与牵引车意外脱钩时,挂车应能自行制动,牵引车的制动仍然有效。

第十九条: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第二十条: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震动而自行开关。

第二十一条: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

第二十二条: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第二十三条:车辆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其技术性能要求。轮胎胎面的局部磨损不得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第二十四条:车辆同一轴上的轮胎应为相同的型号和花纹。车辆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

第二十五条:车辆的钢板弹簧不得有裂纹、断片和缺片现象,其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须紧固。

第二十六条:减震器应工作正常。车架不得有变形、锈蚀、弯曲、螺栓、铆钉不得缺少或松动。前后桥不得有变形、裂纹。

第二十七条:车辆的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不得有异响、抖动和打滑现象。踏板力和自由行程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第二十八条:变速器应无裂纹,变速换档灵活、轻便、自锁、互锁可靠;变速杆无变形。

第二十九条:传动轴万向节应无裂纹和变形,锁止齐全、可靠;传动平稳,在运转时,不发生震抖和异响。

第三十条: 驾驶室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劳动条件。

第三十一条:车辆驾驶室必须视线良好,挡风玻璃不得使用有机玻璃及普通玻璃。必须装设后视镜、刮水器。

第三十二条: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并有防护装置,防止由于振动、冲击而发生损坏及漏油现象。燃油箱与排气管的位置应相距300mm以上或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燃油箱应距裸露电气接头及电气开关200mm以上。

第三十三条:运送易然、易爆物品的专用车,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车身应喷有“禁止烟火”字样或标志。

第三十四条: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

第三十五条:全挂车和半挂车中间应加装安全防护装置。

第三十六条:各类厂内机动车辆还应符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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