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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测绘制度(注册测绘制度怎么写)

来源:www.haichao.net  时间:2023-01-04 12:56   点击:254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注册测绘制度怎么写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2020年版草案)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测绘资质管理,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许可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和作业限额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三条 [分级分类]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资质参谋:】2019年08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其中,要求力争在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测绘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三分之一以上,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事项要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故测绘资质由2014年版本的甲乙丙丁四个等级缩减为目前草案的甲乙两级,等级压减了二分之一,达到了国务院要求的在2020年底前将资质等级压减三分之一以上的要求。

测绘专业类别与2014年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相同,依然是十项。把原不动产测绘改名为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区分了不动产测绘和界线测绘,表述更加准确。

第四条 [职责分工] 自然资源部负责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指导和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测绘资质审批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除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以外的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资质参谋:】2014年版测绘资质管理办法规定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是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审查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是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受理、审查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现在草案自然资源部把除了导航电子地图的甲级测绘资质行政审批外,全部下放到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管理,这样的结果是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更加便捷,提高了许可实施效率,有利于乙级测绘单位的资质升级。

第五条 [公开便民] 审批机关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充分利用部门间共享信息,提高行政效率,做好管理和服务。审批机关应当将申请测绘资质的方式、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材料目录、审批结果等向社会公开。

【资质参谋:】相对于2014年版测绘资质管理办法,首次提出了测绘资质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充分利用部门间共享信息进行资质在线受理、审查,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现代化国家治理,可以提高行政效率,并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测绘企业在测绘资质申报上违法瞒报和造假。

第六条 [申请条件]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测绘资质具体申请条件由自然资源部另行制定。

【资质参谋:】《测绘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实行测绘资质管理制度。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测绘活动: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四)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 [受理审查方式] 审批机关可以网上受理、审查测绘资质申请。必要时,审批机关可以进行实地核查或者委托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查。

2. 注册测绘师注册管理办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1、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可报考;取得其他理工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8年可报考。

2、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可报考;

3、取得其他理工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可报考。

4、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可报考;

5、取得其他理工类专业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5年可报考。

6、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可报考;

7、取得其他理工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可报考。

8、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9、取得其他理工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可报考。具体规定请参见国家测绘局网站重要规范性文件栏目的《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一文。特别说明,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指的是累计工作时间,即获取相关学位前后的工作经历都算在内。扩展资料:注册测绘师考试教材由国家测绘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编写,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教材编审委员会审定的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辅导教材《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综合能力》和《测绘案例分析》现已由测绘出版社全部出版发行。从2007年3月1日起,首先进行的是注册测绘师资格的考核认定工作。根据规定,在首次考试前,将考核认定一批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的人员,长期在测绘岗位从事测绘专业工作并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申报条件的,可以通过考核认定的方式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国家对考核认定人员数额实行总量控制,考核认定工作只进行一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军队,应当在2007年8月1日前对推荐申报考核认定人员的材料完成审查和复审工作,并报送到设在国家测绘局的“注册测绘师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个考核认定工作将在2007年10月1日之前完成。国家测绘局将组织成立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启动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大纲的编写工作,适时启动首次考试的命题工作。经与人事部协商,首次考试时间预计在2008年第三季度进行。根据规定,国家测绘局还将组织制定注册执业管理办法、需注册测绘师签字盖章的文件种类和办法、注册测绘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测绘单位配备注册测绘师数量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测绘师

3. 注册测绘制度怎么写范文

全国注册测绘师目前有16673人取得注册测绘师资格。

注册测绘师制度自2007年建立以来,历经2009年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和2011至2017年7次全国考试。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6673人取得注册测绘师资格,13391名注册测绘师通过注册审批取得注册证和执业印章。

4. 测绘公司注册要求

一般测绘资质要从丁级开始办,硬件需要一定的GPS和全站仪等,软的就是质量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还有比较难的就是至少3个测绘技术人员,其中一人至少是测绘工程师。其它详细情况可上国家测绘局网站上查询。具体办理是去市国土局。办高等级的可以直接去省厅。

5. 测绘公司注册流程

1、注册一家公司,领取工商执照。注册资金要50万以上。

2、收集材料:技术人员,主要是测绘工程师证等;设备,主要是要办的资质所需的设备,如工测就需要全站仪什么的;制度,抄抄就行。

3、上述材料如有真的最好,如果是借的,要有证明,说明是你的。

4、如何办资质请咨询当地测绘主管部门,他们会给你详细的说法,具体要求国家测绘局网站上也有。

5、真要进这一行的话,最最重要的还是要有人。

6. 测绘证明怎么写

可以填写:本养猪场位置是在某某地方(写清楚某某县某某镇某某村),具体面积是多少平方米(实事求是的进行测量,写上具体数值),个体工商户老板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及电话号码需要详细说明,写清楚养猪场员工具体人数和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码,最后填写日期和时间

7. 注册测绘师签字制度

  测绘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质量管理方针 (大致可分成3条来写,目的、理念、要求)总则  优质测绘,高效创新,诚信为本,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用户的需求,信守合同,遵守承诺,为用户提供适用、可靠的测绘资料和先进可行的设计成果;以高质量的测绘产品和服务;达到用户的完全满意。培养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备, 训练有素的管理人才和测绘科技人才的测绘队伍;保持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营造适宜的生产环境;提高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坚持科技创新,实施科教兴所,提升核心竞争力,在科技和质量方面保持行业先进水平.  第二条 质量管理目标 同样写到总则里面  质量——交付测绘产品合格率达 100%;信誉——保证测绘合同履约率达 100% ;服务——追求用户满意率达 100% ;科技——始终保持行业的先进水平为实现我所的质量目标,(质量、信誉、服务、科技四个方面写4条)  单位全体职工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的内容和要点,结合本单位职能和承担的工作,对单位的质量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制定年度质量目标. (目标制定,量化分解)  第三条 测绘生产质量管理  测绘生产质量管理是指测绘单位从承担测绘任务,组织准备,技术设计,生产作业直至产品交付使用全过程实施的质量管理. 它贯彻 "质量第一, 注重实效" 的方针,以保证质量为中心,满足需求为目标,防检结合为手段,全员参与为基础,促进本单位走质量效益的发展道路.(定义取为单独一项)制定制度如下: (以下每款写为一条)  1,外业生产管理  A, 外业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操作各种测绘仪器熟悉并理解作业依据的测量规 范及项目的技术设计书内容.  B,对技术设计书有关条款如有不同意见,不得擅自修改,应报单位复议, 作业中应严格按照规范和技术设计书的要求操作.  C,测量使用的仪器设备应良好运行,并按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对仪器进行 检验.全站仪,精密水准仪应每年一次,送省技术监督局检定.  D,仪器必须有专业人员操作,任何未经培训并没有上岗证的人员均不得使 用仪器,仪器操作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人员应培养正确的操作习惯,不当操 作造成仪器损坏或测量成果不合格者,以待岗培训的方式处理.  E,注意生产安全.牢固树立生产安全的概念,生产作业中时时不忘安全.  F,测量工作结束后,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交外业组长复查,复查合 格后,提处质检组,外业观测记录应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各专业外业工作结束 后,应提交规范的成果资料.  2,内业生产管理  A,由专人负责检查外业观测记录数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的格式,闭合差是 否超限,若检查不合格,应补测或重测.  B, 内业作业人员应严肃认真, 一丝不苟, 严格按规范规定的要求整理数据. 内业计算资料均应有计算人,复核人,审核人签名.  C,内业作业中有不清楚的地方,绝不能凭主观推测处理,应询问外业人员确认,或如有必要亲赴作业现场确认.  D,内业操作中使用的软件应验证,作业员应熟练掌握软件的使用方法,避 免丢失数据或错误发生.  E, 内业工作结束后, 应会同外业组长编写本次工程的技术总结及测绘报告, 迎接质检组的质量检查.  第四条 测绘技术质量管理  (1)接受测量任务后,应组织技术人员踏勘现场,收集资料,起始点资料应由甲方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才能交外业组.  (2)根据甲方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以规范为依据,编写测量任务书和技术设计书,可以指定一人起草,再由测绘管理技术人员会审,编写结束后签名.  (3)应定期组织测量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段引进和吸引新技术新方 法,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4)应加强对技术工人的培训和实践,积极响应劳动管理部门推行的持证上岗制度,技术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5)不断研究开发新的技术应用,针对实际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 应的解决办法,鼓励动脑筋,想办法,努力把每个环节做到规范化,以提升整个 单位的技术水平.  (6)一个测绘工程结束后,都应提交完整的资料并归档,应十分重视资料 整理工作 ,对不完整或不合格的资料应坚决重做.  (7)测量成果和资料不得私自提供他人,应严守保密制度如发现私自提供 他人测量成果者,以批评教育或下岗的方式处理,情节严重者由党政部门按党纪国法处理. 测绘质量管理.  第五条 测绘产品质量管理.  A,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每个员工都必须有自觉的质量概念,产品质量是一 把尺子,质量好坏代表了单位的形象和综合管理水平,应推广全面质量管理.  B,外业组严格按规范和技术设计书的要求作业,严把质量关,外业记录应 全面推行电子记录方式作业,外业观测应遵守各类工程对气象因素的要求,决不 能蛮干.  C, 仪器精度是测量精度的重要保证, 因此测量前的仪器检查是十分重要的. 全站仪必须检查其测距精度,水平角,垂直精度,十字丝位置是否正确,垂直误 差,分叉误差等,如发现不合精度要求,必须立即改正或送修.水准仪必须检查 圆盒水准气泡,管水准气泡,十字丝,I 角,特别是 I 角的检查,发现问题,必须改正或送修.测深仪必须做比对测量,如测深不准,要立即校正或送修.所有 检查项目要有记录,有签字,有问题的要有汇报,有处理意见.  D,严格执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的制度,外业组自检,质检组复检, 总工室验收.  E,测量工程应编写相应的测量成果或测量技术报告,并履行验收手续.  第六条 测绘产品质量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为了确保成果,成图的质量,作业小组在测图过程中必须做好经常性检查. 做到站站检查:每站测图结束,检查本站所测地籍要素,地物,地貌有无错误和 遗漏,用仪器检查邻站所测部分界址点,地物,地貌点的平面和高程是否超限, 如有错误,及时纠正;沿途检查:迁站过程中,沿途进行巡视检查,观察图上的地物,地貌是否正确,有无遗漏;全面检查:本幅图的野外工作结束后,作业小组还应对本幅图作一次全面的检查,以保证成果成图质量,便于检查验收.全面检查包括室内检查,野外巡视检查和仪器检查三种.  A,室内检查,它是检查成果成图质量的第一步.首先,检查各种控制资料 是否齐全;各项成果的图形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计算是否正确;有无超限或其它 不符合要求的数据; 图上注记的高程是否与计算成果一致. 其次, 检查各种记录, 观测和计算手簿中的记载是否齐全, 正确, 清晰, 有无连环涂改, 是否合乎要求. 所有控制资料都应作全面详细检查,但也可视实际情况重点抽查其中某一部分.  B,野外巡视检查,它比较容易了解测图质量的一般情况和发现作业中的缺 点与错误.选择巡视路线的原则是:既能检查室内发现重大疑点,又能检查范围 较大,分布均匀的测绘面积.其方法:一般沿道路进行.检查进将原图上地物, 地貌与实地对照比较,查看有无遗漏,综合取舍情况,形状是否相似,地貌显示 是否逼真,符号运用,名称及其它注记是否正确等,发现问题现场改正。  第七条 质量管理活动  1,评选"质量信得过班组"  2,评选"优秀测绘工程项目"活动  3,评选"优秀测量能手"称号活动  4,邀请测量专家对单位进行技术指导  5,与其它测量单位进行技术交流  ↑事实上貌似没有这个事  第八条 远期目标  争取完成 ISO 质量体系认证以及计量认证这两项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  测绘单位技术岗位岗位职责(以下提前到总则之后)  (一)测绘质量的技术负责人:  1、熟悉测绘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作业的技术规范,掌握测绘项目的生产过程,对测绘产品的技术、质量负责;  2、负责项目合同的签定;  3、负责项目的技术方案,质量标准制定;  4、负责对生产中出现的主要技术问题的处理;  5、负责对项目设计书,检查报告的审核;  6、负责项目经费、人员、物资、仪器的统一协调安排。  (二)项目负责人:  1、负责项目设计、组织实施、产品检查;  2、对组织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3、负责对一般性技术问题、质量问题处理;  4、负责项目工作总结、检查报告的撰写;  5、负责产品质量检查的组织;  6、负责成果资料的整理归档上交。  (三)技术人员: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负责人交给的测绘生产任务;  2、对所完成的测绘产品质量负责;  3、对测绘资料,成果负有保密责任;  4、负责对所完成的测绘成果、资料整理上交;  5、爱护仪器设备。  (四)质量检查及质量检查员:  1、质量检查员必须通过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组织的专门培训、获得培训合格证书;  2、质量检查程序:  (1)作业员自检;  (2)作业员互检;  (3)专职质检员或兼职质检员检查;  (4)项目负责人撰写检查报告上报技术负责人审核。  (五)后勤管理人员:  1、为测绘生产提供物质保障和后勤服务,确保生产第一线任务的顺利完成;  2、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维护;  3、负责测绘技术标准的收集;  4、负责测绘资料的收集,成果资料的管理;  5、负责车辆的驾驶和保养;  6、负责物资的采购、供应、保管;  7、负责经费的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对本市测绘质量的管理,提高测绘质量,明确测绘质量责任,保障城市安全,维护公众利益及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上海市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及实施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主管部门)  市测绘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测绘质量的统一监督管理。  第四条(测绘单位责任)  测绘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测绘质量的法律法规,对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并接受市测绘管理部门依法对测绘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测绘统一标准)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与国家测绘系统相联系并相对独立的上海平面坐标系统和吴淞高程系统,执行国家、行业和本市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因特殊需要,确有必要采用其他坐标系统的,必须经市测绘管理部门商相关部门批准。  测绘合同中约定特殊技术要求的,不得违反国家和本市规定强制执行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二章 测绘质量管理制度  第六条(测绘资质制度)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作业限额内从事测绘活动,保证测绘成果质量。  外省市测绘单位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的,应当持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向市测绘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市测绘管理部门进行的测绘质量监督管理。  第七条(测绘质量体系)  测绘单位应当全面推行质量管理,健全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测绘质量体系,并保障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第八条(资格制度)  测绘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条件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和生产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承担具体的测绘工作,保证测绘工作质量。  第九条(技术设计保障制度)  测绘项目施测前,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测绘技术设计书,技术设计书应当按照规定经过单位有审核权限人员的核准,确保测绘技术设计书规范且符合要求。禁止没有技术设计书的测绘项目施测。  第十条(质检制度)  测绘单位应当健全质量检验的规章制度。按照国家测绘生产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立质量检查机构或者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对测绘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检查,并对测绘项目质量进行最终检查,保证测绘成果的质量。  各级质量检查人员对其检验工作的质量负责,并有权予以质量否决,有权越级反映质量问题。  第十一条(测绘仪器与测绘软件)  测绘单位使用的测绘仪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检定或者校准,进口的测绘仪器应当符合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使用未通过检定或者超过有效期的测绘仪器从事测绘活动。  测绘单位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测绘软件。  第三章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  市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市测绘质量的监督检查,通过组织年度检查、专项检查以及其他形式的质量监督检查,保障本市测绘成果的质量。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对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的检查,以及对测绘项目成果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上海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按照市测绘管理部门的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具体承担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第十三条(年度检查)  市测绘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每年组织测绘质量年度检查。年度检查主要进行测绘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状况的检查,以及抽检其完成的测绘项目成果质量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列为当年度被检查单位:  (一)初次取得测绘资质的;  (二)原测绘资质升级或增加测绘业务范围的;  (三)上一年度检查或专项检查不合格的;  (四)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  (五)其他应当检查的。  被列为年度检查的单位数量不少于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的有效持证单位总数的20%。  第十四条(专项检查)  市测绘管理部门根据测绘管理需要和测绘成果质量现状,每年有针对性地组织对某一类测绘专业项目进行质量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主要对完成的测绘项目成果质量进行检验。测绘持证单位的业务范围中涉及专项检查项目内容的,应当列为年内的专项检查被检单位。  第十五条 (基础测绘和重大建设工程测绘质量检验)  市测绘管理部门对本市基础测绘成果实行全面质量检验。基础测绘项目的测绘成果必须经市测绘管理部门组织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本市重大建设工程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超过30万元的测绘项目,其测绘成果逐步推行须经省级以上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的质量检验制度,确保重大建设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第十六条(地下管线跟踪测量的质量抽检)  市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地下管线跟踪测量项目的质量监督,对地下管线跟踪测量过程及时进行抽检,保障地下管线跟踪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七条(对质量不合格举报的检查)  被举报涉嫌生产不合格测绘成果的单位,市测绘管理部门应在初步查实后,组织对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状况,以及测绘成果的质量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八条(材料提供)  测绘单位应当配合市测绘管理部门依法组织的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无偿提供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涉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状况检查的,测绘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有关质量体系、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的材料;  (二)执行质量管理制度情况的材料;  (三)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对被抽检的测绘项目,测绘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技术设计相关材料;  (二)项目质量控制的相关文件;  (三)项目完成后的成果材料;  (四)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检查结束后,测绘单位提供的材料应予以返还。  第十九条(检验程序、标准及结果判定)  测绘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查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的程序和技术方法执行国家和本市地方标准及规定。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结果,按“(批)合格”、“(批)不合格”判定。  测绘单位以瞒报、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测绘成果材料为手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其当次检查结果即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申请复检)  测绘单位对测绘项目成果的监督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测绘管理部门或者市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复检。向市测绘管理部门申请复检的,由市测绘管理部门依据申请组织复检。  第二十一条(结果利用)  测绘单位的质量管理状况和成果质量的监督检验结果,应当作为测绘资质审查和年度注册的重要依据。非本市测绘单位的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结果,应当作为备案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质量责任)  测绘单位违反规定,提供质量不合格的测绘成果的,市测绘管理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补测或者重测,督促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工作自律)  测绘质量监督检查人员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2007年8月18日起施行。

8. 测绘公司制度内容

1、注册一家公司,领取工商执照。注册资金要50万以上。

2、收集材料:技术人员,主要是测绘工程师证等;设备,主要是要办的资质所需的设备,如工测就需要全站仪什么的;制度,抄抄就行。

3、上述材料如有真的最好,如果是借的,要有证明,说明是你的。

4、如何办资质请咨询当地测绘主管部门,他们会给你详细的说法,具体要求国家测绘局网站上也有。

5、真要进这一行的话,最最重要的还是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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