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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农田灌溉设备(高标准农田灌溉设备)

来源:www.haichao.net  时间:2023-01-15 22:11   点击:239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高标准农田灌溉设备

土地法规定,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2. 农业灌溉设备

主要用途:

应用于住宅小区、园林和现代农场等中小面积的灌溉系统,室内外均可以安装。

主要特点:

1、可以直接扩展:模块控制器的基本站点为4站,通过增加每单元4站的模块可以将控制器扩展到8、12、16站;

2、支持热插拔功能:无论控制器是在待机状态还是在运行过程中,随时都可以插装模块;

3、系统维护简单:在任何时候都可以通过按键回复到系统默认程序,程序更新设置及装载新程序容易进行;

4、智能错误显示:当程序因传感器中断、短路或程序出错时,控制器内部强大的错误诊断反馈系统将于显示屏显示报警信息及错误信息,方便安装维护

5、站点延时设置:控制器允许两站点之间延时,使水源得到补充或慢关阀门、防止产生水锤

6、可以控制水阀或泵站

7、可以全年日历及时间设置,不会因为闰年而影响奇偶日的灌溉设置

8、四种灌溉循环模式:常规周循环,31日循环,单日循环,双日循环

9、事件日可以选择停灌:可以把每星期的任意一天设为停灌日,便于定期草坪维护或系统维护等

10、灌水比率可以调节:根据季节或临时需要,通过按键轻松实现灌水比率的调节控制

11、实时显示传感器终端运行状态:配用专用的传感器终端,可以监控各终端的实时运行状态,保证水的合理利用;

12、配置传感器忽略开关:控制器允许用户设定忽略传感器的信号而执行灌溉增强任务

13、自动纠错功能:系统不会因为个别站点出错而全部停止,它会自动识别故障站点并继续其它站点的工作任务;

14、阀门终端测试功能:方便安装人员检测阀门与站点连接情况,保证每一站点都能够正确且顺利连接

15、防雨:箱体宽松设计,便于安装操作,并有箱锁设计,可以防止雨淋。

16、内置通讯模块,可实现片区组网灌溉,实时监控(有线、射频无线或GPRS网络)

程序参数:

1、可以设定灌溉周期:单号日灌溉、双号日灌溉、按设定间隔天数(1--31)周期灌溉或指定星期几灌溉

2、每站运行时间可以按1分钟递增量设定(支持精确到秒),运行时间0--6小时;

3、程序每天灌溉起动次数最多12次(即每个程序最多4次)

3. 大型农田自动灌溉设备

小型喷灌机配套13000元钱一台.像这样的移动喷灌机,主机部分大概在7500元左右,配套的是7.2米喷杆,50米胶管。连上轨道整体价格一般在13000元左右, 

4. 大型灌溉田地设备

据了解,一台喷灌机的喷幅范围就在70米左右,一台一天就可以灌溉60到70亩的土地,而且,一个工人就可以同时看管3台这样的农机。相比传统的大水漫灌方式,既节水,又省人力及开支!

另外,再加上近20年的农资经营,已经积累了非常多的人脉,因此,对于化肥等农资也是直接采购生产厂家,大大的减少了支出成本!

5. 高标准农田灌溉施工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2 引用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CJ 18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 25.1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3 标准分类: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灌溉水质按灌溉作物分为三类: 3.1 一类:水作,如水稻,灌水量800m3/亩.年。 3.2 二类:旱作,如小麦、玉米、棉花等。灌溉水量300m3/亩.年。

3.2 三类:蔬菜,如大白菜、韭菜、洋葱、卷心菜等。蔬菜品种不同,灌溉量差异很大,一般为 2~500m3/亩.茬。 4 标准值 农田灌溉水质要求,必须符合表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规定。 4.1 在以下地区,全盐量水质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4.1.1 具有一定的水利灌排工程设施,能保证一定的排水和地下水径流条件的地区; 4.1.2 有一定淡水资源能满足冲洗土体中盐分的地区。 4.2 当本标准不能满足当地环境保护需要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补充本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作为地方补充标准, 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 标准的实施与管理 5.1 本标准由各级农业部门负责实施与管理,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5.2 严格按照本标准所规定的水质及农作物灌溉定额进行灌溉。 5.3 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处理后的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应保证其下游最近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本标准。 5.4 严禁使用污水浇灌生食的蔬菜和瓜果。

6 水质监测 6.1 当地农业部门负责对污灌区水质、土壤和农产品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 6.2 为了保障农业用水安全,在污水灌溉区灌溉期间,采样点应选在灌溉进水口上,化学需氧量(COD)、氰化物、三氯乙醛及丙烯醛的标准数值为一次测定的最高值,其他各项标准数值均指灌溉期多次测定的平均值。

6. 农田灌溉设备有限公司

农村农田灌溉设施是有一定的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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