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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要注意什么问题(在大型超市的收货员)?

来源:www.haichao.net  时间:2023-02-26 05:40   点击:295  编辑:admin   手机版

收货一般是三方在场 收货员,理货员,供货商 根据超市订单,供货商随货单,按送来的实际数量来接货 注意把商品的数量,生产日期填好 过半的日期不接! 下面是细则: 5.1 门店各商品部门理货员及主管负责门店商品的收货。 5.2 配送中心收货人员负责配送商品的收货。 6.0作业程序: 6.1 一般商品收货标准: 6.1.1外箱需完整无损。 6.1.2超市包装单位需正确无误,包装牢固。 6.1.3送货数量不得多于定单数量,如果供应商送货数量超出订单范围,门店只按订单数量录入,超出部分的商品,门店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收下。 A、门店如收下超出部分的商品,则电脑系统认为多出商品属于负销售,门店通知采购根据超出数量补下订单。 B、门店如因库存情况,不收超出部分商品,则供应商应将超出部分商品拉走。 6.1.4供应商必须在定单规定送货日期前三天或后三天送货,否则,可以拒收。 6.1.5送货商品描述、含量、规格等,必须与超市电脑系统中的商品描述一致。 6.1.6条形码:送货商品上的条形码,必须与超市电脑系统中此商品的条形码一致。不符合,需粘贴超市店内码,粘贴店内码的位置必须符合超市的要求。 6.1.7保质期限:一年保质期商品,必须具有2/3有效时间,一年以上保质期,必须具有1/2有效时间,否则可拒收。 6.1.8成套商品配件必须齐全。 6.1.9中文标识:进口商品上必须有中文标识。 6.1.10防伪标识:烟、酒等特殊商品,必须粘有防伪标识。 6.1.11卫生检验合格证:食品、部分洗化用品,必须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或卫生检验合格证(采购收取复印件转楼面一份日常备查)。 6.1.12 根据商品的特点或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食品应标明:质量、容量、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非食品应注明有关规格、成分、包装方法、中文标示、失效日期、产地认证等。 6.2食品类商品不得出现以下情况: 6.2.1罐头:凹凸罐,外壳生锈,有刮痕,有油渍等。 6.2.2腌制食品:包装破损、有液汁流出、有腐臭味道及汁液浑浊或液汁太少、真空包装漏气。 6.2.3、调味品:罐盖不密封、有杂物渗入、包装破损潮湿、有油渍。 6.2.4 食用油:漏油、包装生锈、油脂混浊不清、有沉淀物或泡沫。 6.2.5、饮料类:包装不完整、有漏气、有凝聚物或其他沉淀物、杂物、凹凸罐。 6.2.6、糖果饼干:包装破损或不完整、内含物破碎、受潮、有发霉、发软现象。 6.2.7冲调饮品:包装不完整、有破损、凹凸罐、内含物受潮成块状、真空包装漏气。 6.2.8、米及面食:内含物混有杂物,内含物受潮结块状,内含物生虫或经虫蛀,内含物发芽或发霉。 6.3洗化、百货类商品不得出现以下情况: 6.3.1商品有破损、断裂、划伤。 6.3.2外表有油渍不净者。 6.3.3商品有瑕疵。 6.4生鲜商品收货标准: 见《生鲜管理规范手册》——生鲜商品收货标准。 6.5 供应商送货商品有如下情况之一的,可拒收: 6.5.1商品描述、含量、条码、规格等,与订单不相符。 6.5.2超过规定的保质期。(一年保质期,超过2|3存留时间的;一年以上保质期,超过1|2存留时间的) 6.5.3没有按超市要求进行包装的商品。 6.5.4外包装破损严重,单品受压变形,外表有划痕等。 6.5.5质量问题,如奶制品中沉淀物,肉类发白发黑等情况。 6.5.6不予配合的供应商(该退货的商品没有退换货的)予以拒收。 6.5.7 供应商不愿卸货,而将货拉走者。 6.5.8成套商品配件不全者。 6.5.9直供商品无订单。 6.5.10“三无”产品,无中文标识商品,应有防伪标志,没有可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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