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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应吊至地面多少停顿一下(电动葫芦使用完毕后应把它停在哪)

来源:www.haichao.net  时间:2023-01-12 16:43   点击:254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电动葫芦使用完毕后应把它停在哪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范

1、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电气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

2、电动葫芦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

3、作业开始第一次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100mm时停止,检查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露天作业时,应设防雨棚。

4、严防冲撞。

5、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超过1.5m高。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6、电动葫芦作业中发生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7、使用悬挂电缆电气控制开关时,绝缘应良好,滑动应自如...

2. 电动葫芦停放位置

不需要了,可参考2014版,质检总局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

旧版: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新版: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点评:这个变化略大,起重量要求增加到3t,增加了层数不少于2层的机械师停车设备

3. 操作电动葫芦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电动葫芦起重机属于起重机械的一种,是一种作循环、间歇运动的机械。一个工作循环包括:取物装置从取物地把物品提起,然后水平移动到指定地点降下物品,接着进行反向运动,使取物装置返回原位,以便进行下一次循环。电动葫芦比人工的能力大,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是一种小型的起重设备。它使用起来比较简单,不需要很复杂的方法和技术。电动葫芦厂家提醒您,以下情况禁止操作电动葫芦:

1.不安全状态的重物摆动、斜拉或牵引,注意链条不要被电缆缠绕。

2.链条不能在菱角的地方转向,将链条作为吊索具是不可以的。

3.有线手柄不能用来直接拉动重物,禁止电动葫芦载人,物体不能超过额定载荷和尺寸。

4. 操作电动葫芦时

电动葫芦使用维护方法如下:

1.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向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2.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3. 电动葫芦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的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并检查是否正常4.电动葫芦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禁止超过额定负荷及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5.电动葫芦在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

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5. 电动葫芦在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

依据: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

1、必须编制吊装作业施工组织设计,并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环境、道路、架空电线等情况。作业前应进行技术交底;作业中,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2、参加起重吊装的人员应经过严格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作业前,应检查起重吊装所使用的起重机滑轮、吊索、卡环和地锚等,应确保其完好,符合安全要求。

4、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穿防滑鞋、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佩挂安全带,并应系挂可靠和严格遵守高挂低用。

5、吊装作业区四周应设置明显标志,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6、起重设备通行的道路应平整坚实。

7、登高梯子的上端应予固定,高空用的吊篮和临时工作台应绑扎牢靠。吊篮和工作台的脚手板应铺平绑牢,严禁出现探头板。吊移操作平台时,平台上面严禁站人。

8、绑扎所用的吊索、卡环、绳扣等的规格应按计算确定。

9、起吊前,应对起重机钢绳及连接部位和索具设备进行检查。

10、高空吊装屋架、梁和斜吊法吊装柱时,应于构件两端绑扎溜绳,由操作人员控制构件的平衡和稳定。

11、构件吊装和翻身扶直时的吊点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异型构件或无设计规定时,应经计算确定,并保证使构件起吊平稳。

12、安装所使用的螺栓、钢楔(或木楔)、钢垫板、垫木和电焊条等的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的材质标准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13、吊装大、重、新结构构件和采用新的吊装工艺时,应先进行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起吊。

14、大雨天、雾天、大雪天及六级以上大风天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吊装作业。事后应及时清理冰雪并应采取防滑和防漏电措施。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5、吊起的构件应确保在起重机吊杆顶的正下方,严禁采用斜拉、斜吊,严禁起吊埋于地下或粘结在地面上的构件。

16、起重机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或在架空输电线路下行走时,必须与架空输电线始终保持不小于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规定的安全距离。当需要在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范围内进行作业时,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应经供电部门审查批准。

17、采用双机抬吊时,宜选用同类型或性能相近的起重机,负载分配应合理,单机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两机应协调起吊和就位,起吊的速度应平稳缓慢。

18、严禁超载吊装和起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和设备。

19、起吊过程中,在起重机行走、回转、俯仰吊臂、起落吊钩等动作前,起重司机应鸣声示意。一次只宜进行一个动作,待前一动作结束后,再进行下一动作。

20、开始起吊时,应先将构件吊离地面200~300mm后停止起吊,并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装置的可靠性、构件的平衡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等,待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已吊起的构件不得长久停滞在空中。

21、严禁在吊起的构件上行走或站立,不得用起重机载运人员,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22、起吊时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回转时动作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

23、严禁在已吊起的构件下面或起重臂下旋转范围内作业或行走。

24、因故(天气、下班、停电等)对吊装中未形成空间稳定体系的部分,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25、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和零配件等,必须放在工具袋(盒)内,严防掉落,并严禁上下抛掷。

26、吊装中的焊接作业应选择合理的焊接工艺,避免发生过大的变形,冬季焊接应有焊前预热(包括焊条预热)措施,焊接时应有防风防水措施,焊后应有保温措施。

27、已安装好的结构构件,未经有关设计和技术部门批准不得用作受力支承点和在构件上随意凿洞开孔。不得在其上堆放超过设计荷载的施工荷载。

28、永久固定的连接,应经过严格检查,并确保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

29、高处安装中的电、气焊作业,应严格采取安全防火措施,在作业处下面周围10m范围内不得有人。

30、对起吊物进行移动、吊升、停止、安装时的全过程应用旗语或通用手势信号进行指挥,信号不明不得起动,上下相互协调联系应采用对讲机。

6. 电动葫芦使用后放什么位置

1、楔块固定法:此方法常用于直径较小的钢丝绳,不需要用螺栓,适用于多层缠绕卷筒。  

2、长板条固定法:通过螺钉的压紧力,将带槽的长板条沿钢丝绳的轴向将绳端固定在卷筒上。  

3、压板固定法:利用压板和螺钉固定钢丝绳,方法简单,工作可靠,便于观察和检查,是最常见的固定形式,这种方法的缺点在于所占用空间比较大,因此,不能用于多层卷绕。从安全方面考虑,压板数至少为2个。  为了保证钢丝绳尾的固定可靠,减少压板或楔块的受力,在取物装置到下极限位置时,在卷筒上除钢丝绳的固定圈外,还应当保留1.5-3圈安全圈。

7. 启用电动葫芦时

用到的典型控制有上升极限控制。这是每台电动葫芦必须装的一个保护装置。因为在操作电动葫芦上升时,如果没有装设上升极限控制,会经常造成葫芦冲顶,既损坏了设备,又对安全产生威协,有了上升保护装置,到了位置就会切断电源,取到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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