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建筑工地的升降机(建筑工地的升降机有没有使用上的要求)

来源:www.haichao.net  时间:2023-01-07 07:13   点击:256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建筑工地的升降机有没有使用上的要求

  第一、防坠安全器是施工升降机上重要的一个部件,要依靠它来消除吊笼坠落事故的发生,保证乘员的生命安全。因此防坠安全器出厂试验非常严格的,出厂前由法定的检验单位对它进行转矩的测量,临界转速时测量,弹簧压缩量的测量,每台都附有测试报告,组装到施工升降机上后进行额定载荷下的坠落试验,而工地上使用中的升降机都必须每三个月就要进行一次坠落试验。对出厂两年的防坠安全器(防坠安全器上出厂日期),还必须送到法定的检验单位进行检测试验,以后每年检测一次。到目前为止很少有人送检,有些工地甚至连每三个月检测一次坠落试验都不做,都认为自己的防坠安全器没有问题,可是一旦出了事故就后悔莫及。为什么不按制度定期试验和送检呢?使用单位盲目认为不坏就算好。实际上防坠安全器好坏只能通过试验和送检才能判断好坏,日常运行中是无法确定其是否好坏的,对那些超期服役的防坠安全器,建议还是早些送检和定期试验为好,只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将恶性事故防患于未然。  第二、升降机的安全开关都是根据安全需要设计的,有围栏门限位、吊笼门限位、顶门限位、极限位开关、上下限位开关、对重防断绳保护开关等。一些工地上为了省事将一些限位开关人为取消和短接或损坏后不及时修复,就等于取消了这几道安全防线,种下了事故隐患。例:吊笼要装载长东西,吊笼内放不下需伸出吊笼外,而人为取消门限位或顶门限位,在上述安全设施不完善或不完好的情况下,照样载人载物,这种违章作业是拿人生命开玩笑的,为了避免事故隐患的发生,希望使用单位领导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升降机维护和操作人员定期检查各种安全开关的安全可靠性,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三、工地上的施工,作业环境条件恶劣,水泥、砂浆、尘土不可能消除干净,齿轮与齿条的相互研磨,齿都磨尖了仍然还在使用,应当引起重视。众所周知,齿形应如同一个悬臂梁,当磨损到一定尺寸时,必须更换齿轮(或齿条)。磨损到什么程度就要停止使用更换新的呢?可以采用25-50mm公法线千分尺进行测量,当齿轮的公法线长度由37.1mm磨损到小于35.1mm尺寸时(2个齿)就必须要更换新齿轮。当齿条磨损后,由齿厚卡尺测量,弦高为8mm时齿厚从12.56mm磨损到小于10.6mm时,齿条一定要更换了,然而工地上很多“老掉牙”的齿轮、齿条的升降机仍然在超期服役使用,为了安全起见,必须更换新配件。  第四、工地上的升降机频繁作业,利用率高,但不得不考虑电机的间断工作制问题,也就是常说的暂载率的问题(有时叫负载持续率)它的定义是FC=工作周期时间/负载时间×100%,其中工作周期时间为负载时间和停机时间。有的工地上升降机是租赁公司租来的,总想充分利用,而电机的的暂载率(FC=40%或25%)就完全不顾,电机怎么不发热呢?有的甚至于冒出焦糊味还在使用,这是很不正常的操作使用。如果传动系统润滑不良或运行阻力过大,超载使用,或作频繁的启动,那就更是小马拉大车了。因此工地上的每个司机都必须明白暂载率的概念,按科学规律办事,这种电机本身就是按间断作业设计的。  第五、施工升降机上的缓冲器的施工升降机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第一,它必须设置,第二,它必须有一定的强度,能承受升降机额定载荷的冲击,且起到缓冲的作用。而现在很多工地,有的虽有设置,但不足以起到缓冲的作用,有地工地上就完全没有缓冲器,这是极端错误的,希望使用单位注意进行检查,不要轻视这最后一道防线。  第六、施工升降机各停靠层应设置停靠安全防护门。很明显如果不按要求设置,在高处等候的施工人员很容易发生意外坠落事故。在设置停靠安全防护门时,应保证安全防护门的高度不小于1.8m,且层门应有联锁装置,在吊笼未到停层位置,防护门无法打开,保证作业人员安全。而目前工地上普遍存在着等候施工电梯的人员随时可以打开安全防护门,这是十分危险的,应引起重视。  第七、根据GB10055之规定“基础围栏应装有机械联锁或电气联锁,机构联锁应使吊笼只能位于底部所规定的位置时,基础围栏门才能开启,电气联锁应使防护围栏开启后吊笼停车且不能起动”。有相当多施工升降机,在吊笼接近围栏门时,吊笼底部压住一根横梁向下运行,通过换向滑轮钢丝绳带动围栏门向上开启,这是不允许的,很容易给围栏外附近的人造成伤害。  第八、各部位的钢丝绳绳头应采用可靠连接方式,如浇注编织、锻造并采用楔形坚固件,如采用U型绳卡不得少于3个,绳卡数量和绳卡间距与钢丝绳直径有关,绳卡的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头距最后一个绳卡的长度不小于140mm,并须用细钢丝捆扎,绳卡的滑轮放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一侧,U型螺栓扣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钢丝绳受力前固定绳卡,受力后要再紧固。但很多工地由于安全意识淡薄,采用绳卡固定时,绳卡数量、卡距、绳间设置、尾端长度等随心所欲,不按标准,致使本来只有80%-85%固接强度的接头打折扣,留下安全隐患。  第九、吊笼顶部控制盒。GB10055之规定“吊笼顶部应设有检修或拆装时使用的控制盒,并具有在多种速度的情况下只允许以不高于0.65m/s的速度运行。在使用吊笼顶部控制盒时,其它操作装置均起不到作用。此时吊笼的安全装置仍起保护作用。吊笼顶部控制应采用恒定压力按钮或双稳态开关进行操作,吊笼顶部应安装非自行复位急停开关,任何时候均可切断电路,停止吊笼的动作”。这一条主要针对SC型施工升降机,很少企业的产品能同时满足该条的五项规定:包括一些有名的设计单位设计的产品。不满足这五项规定,有什么坏处呢?有可能由于安装、维护人员的误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希望有关使用单位对施工升降机进行对照检查,尤其是老产品,如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改造。  第十、过压、欠压、错断相保护装置是在当出现电压降、过电压、电气线路出现错相和断相故障时,保护装置动作,施工升降机停止运行。有些工地上施工升降机维修人员,不及时排除引起过欠压错断相保护装置动作的故障,而是把保护装置取消或短接,使其不起作用,给设备留下事故隐患,有一些早期产品根本没有该保护装置,建议应予以配备。施工升降机应在过欠压、错断相保护装置可靠有效的情况下方可载人运物。 起初,升降机停在地面上。这时物理学家观察到升降机中的一切物体都受到一个向下的加速度g(即都具有重量),这是地球的引力场的特点。然后,将此升降机移到远离地球的无引力场的太空中去。先假定升降机是静止的。或在作匀速运动,因而升降机中是一个无引力场的惯性系。升降机中的物理学家将感到自己处于失重状态中。向在宇宙飞船中一样。

2. 工地安装升降机有危险吗

将下列7类情形列为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

一、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1.工程项目责任主体不明确的。

2.应纳入而未纳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已下达停工整改,仍强行擅自施工的。

3.无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手续不齐;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论证的。

4.使用未加盖施工图审查章的施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

5.对地下管线资料和毗邻建筑物、构筑物位置不清或无保护措施擅自施工的。

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

1.自然放坡的坡率、基坑支护结构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设计要求,存在坍塌危险的。

2.基坑变形观测未按专项方案实施,支护结构位移达到或超过设计预警值未采取有效安全控制措施的。

3.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未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的。

4.基坑边堆载过大,基坑边沿与周围建筑物、施工机械设备等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设计要求,存在坍塌危险的。

5.在基坑开挖过程中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强度提前开挖下层土方;未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层、分段开挖或开挖不均衡的。

6.不具备设计文件规定条件擅自提前拆除基坑内支撑的。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不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

2.模板支撑工程基础不坚实、平整,承载力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支架设在楼面结构上时,未对楼面结构的承载力进行验算或楼面结构下方未采取加固措施的。

3.高大或特殊防护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使用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未经过专业资质机构评估合格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

2.未按要求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等手续;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电葫芦等起重机械设备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

3.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及司机、指挥未持证上岗的。

4.起重机械未安装相应的安全装置、限位装置和保护装置等投入使用的。

5.起重机械安拆、顶升加节以及附着前,未对结构件、顶升机构和附着装置以及高强度螺栓、销轴、定位板等连接件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的;安拆和顶升加节时未按规范及说明书要求作业的;安拆和顶升加节时环境因素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6.起重机械基础或作业处地面承载力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或未采取有效加固措施;机械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7.起重机械应设置附墙措施而未设置,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8.起重吊装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规格不符合起重机产品说明书或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9.起重吊装的吊钩、卷筒、滑轮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起重拔杆的缆风绳、地锚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五、脚手架工程

1.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平、不实,悬挑式型钢截面形式、高度、锚固长度及措施、斜拉钢丝绳的设置等影响造成架体基础承载力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

2.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搁置在悬挑构件上且未经设计单位验算通过;采用钢管做悬挑件的。

3.脚手架未按通过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设置连墙件、立杆、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杆、剪刀撑或横向斜撑等,可能造成架体失稳的。

4.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效;悬挂机构、配重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绳未独立设置或有效绑扎;吊篮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2人,未正确佩戴专用安全绳的。

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效;架体构造、附着支座以及架体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脚手架上搭设物料平台或利用架体进行模板支撑的。

6.卸料平台组装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严重超载;支撑在脚手架上;搭设后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

7.脚手架工程、高处作业吊篮等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

8.脚手架拆除作业前未对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安全性能进行检查,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由上而下逐层拆除,提前拆除连墙件可能造成架体失稳的。

六、临时用电工程

1.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外电防护的。

2.未执行三项基本安全技术原则(三级配电、两级保护、TN-S接零保护系统)的。

3.配电线路及接头不能保证机械、绝缘强度;线路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4.三级配电总、末箱内未设置漏电保护的。

七、其他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不按专项拆除方案进行拆除的。

2.人工挖孔桩工程不按施工工艺随挖随支护;下井作业前不进行通风排气的。

3.幕墙安装工程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不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吊运、安装的。

4.临建设施设置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

5.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危险品库房等施工作业区域安全防护措施的。

6.使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设备、设施的。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中涉及到的其他符合重大事故隐患的。

8.严重违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技术标准规范的。

3. 建筑工地的升降机有没有使用上的要求呢

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且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起重机械有以下几种:

一、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就比较常见了,基本每个建筑工地都有!

二、流动式起重机

包含了汽车吊、履带吊、随车吊等;

三、升降机

包含了曲线升降机、升级作业平台、高空作业车等;

四、桅杆起重机

有固定式和移动式,主要用于码头等工业吊装,以前更多是简易的机械组合。

五、轻小型起重设备

主要是指电动葫芦。

4. 工地升降机怎么使用

1、施工电梯的安全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灵敏可靠。

2、施工电梯的司机必须由专职人员操作。

3、施工电梯每班先运行时,应进行空载及满载试运行,将吊笼升离地面1米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的灵敏性,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4、正在使用中的施工电梯,按说明书规定的时间(至少三个月)进行一次额定载荷的坠落试险。

5、当风速达到20米∕秒时及雷雨大雪等到恶劣气候条件下,不得开动施工电梯。

6、吊笼的载重量应控制在额定载荷以内,不得超载,且在笼内应均匀公布,防止偏重,严禁物料伸出护网之外。

7、有对重的施工电梯,在无对重的情况下,吊笼的载运重量应拆减50%。

8、吊笼严禁装载超过吊笼内尺寸的物料,严禁人为压迫连锁开关运行。

5. 施工升降机具备工地使用的条件

1、主体工程施工的时候施工电梯要安装。一般施工到15米左右开始安装。

2、施工电梯通常称为施工升降机,但施工升降机包括的定义更宽广,施工平台也属于施工升降机系列。单纯的施工电梯是由轿厢、驱动机构、标准节、附墙、底盘、围栏、电气系统等几部分组成,是建筑中经常使用的载人载货施工机械,由于其独特的箱体结构使其乘坐起来既舒适又安全,施工电梯在工地上通常是配合塔吊使用,一般载重量在1-3吨,运行速度为1-60M/min。我国生产的施工升降机越来越成熟,逐步走向国际。

3、建筑主体工程指基于地基基础之上,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承重结构体系。当然要安装。一般建筑到4层大约10米的时候应安装,要不人上上下下即耽误时间有危险,还有运一些材料,不能光依靠塔吊,太慢

6. 没经验在工地上可以开升降机吗

答: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公司附壁式建筑人货电梯安全技术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附壁式建筑人货电梯使用。

2 一般要求

2.1施工电梯

2.1.1凡建筑工程工地使用的施工电梯,必须是通过省、市、自治区以上主管部门鉴定合格和有许可证的制造厂家的合格产品。

2.1.2使用单位不淮任意改变原机的结构、电气线路安全装置和性能。(如需要改造应经上级批准)

2.1.3在施工电梯周围五m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不得在此范围内挖沟开槽。电梯2.5m范围内应搭坚固的防护棚。

2.1.4梯笼维修时,若拆下零件后,梯笼的重量低于配重时,必须将梯笼事先固定在导轨架上。

2.1.5严禁利用施工电梯的井架、横竖支撑和楼层站台,牵拉悬挂脚手架、施工管道、绳缆、标语旗帜及其它与电梯无关的物品。

2.1.6施工电梯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该机出厂说明中的有关规定。

2.2施工电梯司机

2.2.1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各不低于0.7,无色盲,两耳均无听力障碍,无癫痫、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的疾病,无妨碍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2.2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械操作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2.3司机必须熟知所操作电梯的性能构造,并按照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2.2.4司机必须熟知机械的保养、检修知识,按规定应经常对机械进行维修和保养。认真及时填写机械履历书和规定的报表。

3 施工电梯安全作业

3.1工作前的检查

3.1.1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3.1.2检查施工电梯的技术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排除,若操作人员排除不了时应及时上报。

a.检查各部螺栓坚固情况;

b.检查横竖支撑、站台及站台防护门情况;

c.检查结构是否有变形和裂纹开焊;

d.检查钢丝绳及滑轮磨损和紧固情况;

e.检查传动系统的电机、蜗轮箱、齿轮、导向轮轨道、背轮、大轮等运转情况;

f.检查电气线路、仪表附件及操纵按钮情况。

7. 建筑工地升降机是特种设备吗

特种设备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一般的斗式提升机的提升高度都是大于两米的,但是额定起重量一般都小于0.5t,我觉得斗式提升机不是特种设备。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