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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殖基地(农村养殖基地污水处理)

来源:www.haichao.net  时间:2023-01-15 14:23   点击:270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农村养殖基地污水处理

养殖场污水处理还是用黑膜比较好。那样经济效益好。

2. 养殖场生活污水如何处理

猪场养殖废水无论采取何种工艺及措施来进行处理,都应该采取一定的预处理方法。

采用预处理方法可使废水污染物在之后处理步骤中的负荷降低,同时防止大的固体或杂物进入后续处理环节,造成处理设备的拥堵或损害。针对粪污中的大颗粒成分,猪场可采用沉淀、过滤及离心等固液分离技术来实现预处理,常见的格栅、沉淀池及筛网都属于此范畴。

沉淀是废水处理中应用最广的方法之一,可在重力作用下悬浮物自然沉降并且与水分离的处理工艺。目前,在规模猪场有废水处理设施的猪场基本都将串联2-3个沉淀池,通过过滤、沉淀及氧化分解将粪污进行处理。此外,还有一些机械过滤设备包括自动转鼓过滤机、离心盘式分离机都可用于猪场粪污的预处理步骤中。

养殖废水的主要处理技术

一 自然处理法

利用大自然(天然水体、土壤等)对污水进行自我净化的原理来发挥作用。包括土地处理系统和水生植物处理系统。常见的有生物塘、土壤处理法、人工湿地处理法等。氧化塘是利用天然或人工修筑的池塘来进行污水生物处理。污水在塘内停留时间长,而水中的微生物可代谢降解有机污染物,溶解氧则通过藻类的光合作用和塘面的复氧作用来实现,可大大降低水体中的有机污染物,并在一定程度上去除水中的氮和磷,减轻水体富营养化。

人工湿地是模拟自然界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对水进行自然净化的一种方法,利用水生植物、碎石煤屑床、微生物的构成与污水发生过滤、吸附、置换等物理过程及微生物的吸收与降解等生物作用,最终实现净化水质的目的,它也属于好氧处理方法的一种。可以利用废弃或闲置的农田、洼地或水塘加以改造而成,但相对占地面积较大、超负荷运转易造成堵塞。

自然处理法由于投资少、运作费用低,在足够土地可供利用的条件下,颇为经济,比较适用于小型养殖场的废水处理。

二 人工厌氧处理法

厌氧处理或称沼气工程自 20世纪50年代以来已开发出多种处理技术,主要是以提高污泥浓度和改善废水与污泥混合效果为基础的一系列高负荷反应器的发展来处理废水。厌氧处理的特点是占地少、能量需求低,还可以产生沼气,处理过程并不需要氧,具有较高的有机物负荷潜力,能降解一些好氧微生物所不能降解的部分。

目前国内猪场废水处理主要采用的是上流式厌氧污泥床及升流式固体反应器工艺。经厌氧处理后的污水,若有可供利用土地的条件下能够作为液态有机肥还田,但是往往排放量比较大,运输、施用都不太方便,一般情况下须经多级好氧处理后达标排放为宜。

三 人工好氧处理法

好氧处理的基本原理是利用微生物在好氧条件下分解有机物,同时合成自身细胞(活性污泥),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最终可被完全氧化为简单的无机物。包括活性污泥、接触氧化和生物转盘等。

而氧化沟、sbr和a/o属于改进的活性污泥法。一般无法使用一级好氧的方法将猪场污水处理达标,必须进行多级串联,如采取酸化和三级接触氧化工艺处理猪场污水。

四 厌氧-好氧处理法

猪场废水是比较难处理的有机废水,因为其排量大、温度低、废水中固液混杂,有机物含量高,氮、磷含量丰富且不易去除,单纯使用物理、化学或生物学方法都很难达到排放要求。

厌氧法bod(生化需氧量)负荷大,好氧法bod负荷小,在污水厌氧处理过程中,处理后水体仍具有一定的臭味,各项指标并不一定能达到国家排放的标准,一般来说需要采取多种处理方法相结合的工艺,常采用进一步的好氧处理(氧化塘等)来作为厌氧处理的二级净化,这也是目前处理高浓度有机物污水的一种好方法,也是许多规模猪场采用的废水处理方法。

经过处理后的污水基本都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但最后一般设置排入鱼塘,一方面通过鱼塘起到更进一步氧化塘的作用,同时藻类复氧提高溶解氧含量,同时促进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和鱼的生长,形成氮、磷——藻类——鱼生物链,减少氮磷的环境污染。

养殖废水处理作为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遵循生态学原理,结合多种处理方法来形成科学的综合利用,实现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猪场用水,有效改善养殖环境,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威胁。

3. 小型养殖场废水处理

无论畜禽养殖场废水采用什么系统或综合措施进行处理,都必须首先进行固液分离,这是一道必不可少的工艺环节,其重要性及意义主要在于:

首先,一般养殖场排放出来的废水中固体悬浮物含量很高,最高可达160000mg/L,相应的有机物含量也很高,通过固液分离可使液体部分的污染物负荷量大大降低;

其次,通过固液分离可防止较大的固体物进入后续处理环节,防止设备的堵塞损坏等。

此外,在厌氧消化处理前进行固液分离也能增加厌氧消化运转的可靠性,减小厌氧反应器的尺寸及所需的停留时间,降低设施投资并提高COD的去除效率。

固液分离技术一般包括:筛滤、离心、过滤、浮除、沉降、沉淀、絮凝等工序。目前,我国已有成熟的固液分离技术和相应的设备,其设备类型主要有筛网式、卧式离心机、压滤机以及水力旋流器、旋转锥形筛和离心盘式分离机等。

4. 养殖污水处理厂

根据养殖污水的特点,先去除悬浮物与色度,采用混凝沉淀工艺,而污水中的有机物、氨氮、有机磷等污染物浓度高,可采用生化处理,从成本及处理效果考虑,采用厌氧+好氧处理工艺。徐州方博环保介绍养殖场污水处理具体工艺流程:

首先,污水经过收集进入格栅,去除大颗粒的悬浮物,然后进入物化反应沉淀池,去除悬浮物、色度及部分COD。初沉池出水进入厌氧池,主要是将大分子有机污染物降解成小分子污染物,小分子污染物在接触氧化池内彻底降解。二沉池出水进入清水消毒池,通过消毒达到杀菌效果。

5. 农村养殖基地污水处理方案

养猪污水处理最好就是沼气池,沼气发酵程度足够的沼气液可以当作消毒液抽来冲洗猪圈,循环利用水资源,即节约又环保。

6. 养殖污水利用

答:养猪场污水处理工艺方法:

1.组合式稳定塘工艺

广东某规模化养猪场日产污水量500m3/d,采用新型厌氧-兼氧组合式稳定塘工艺,该工艺主体的组合式稳定塘设计成倒置截头圆锥型,由下向上设置3个微生物反应区,即厌氧反应区、兼氧反应区、好氧和藻类生长区。污水由下向底部均匀向上流动,污水在塘内的停留时间为12d。整个厌氧-兼氧-组合稳定塘出水CODcr 的质量浓度保持在3000mg/l,CODcr去除率一般为70%左右,而传统厌氧塘CODcr的去除率为50%左右,相比较起其处理效果得到显著提高,后续辅助好氧池采用活性污泥法,使CODcr等进一步降解,再利用高负荷氧化塘进行污水的硝化脱氮,最后通过藻类沉降塘及生物塘以达到出水水质要求。该工艺实际运行中CODcr平均去除率达99.43%,BOD5平均去除率达99.8%,SS平均去除率为97.7%,NH3-N平均去除率为93.45%。整个污水处理系统投资运行成本较低,运行期间只需一名运行管理人员,操作简单方便,其缺点是占地面积大,不适用于一些土地资源紧缺的地区。

2.UASB+SBR工艺

罗庄区江泉生猪养殖场日处理污水300m3,采用上流式厌氧污泥床UASB反应器发酵工艺,产生沼气通过铺设管道供应给附近居民日常生活使用,使沼气得到充分利用,而所产生的沼渣通过好氧连续式生物堆肥发酵制成复合有机肥料投放市场,经济效益很好,沼液经过SBR池好氧处理后可进行农田灌溉,采用了钢筋混凝土结构使得总体投资成本提高,运行成本也较高,运行成本费用为29万元/年,即2.648元/cm3,但其沼气和沼渣利用也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年获利可达72.5万元,综合效益十分显著。

3.ZWD新型沼气池+生物循环处理工艺

福建省农科院研制的ZWD型沼气池是全国最先设计应用的顶盖直管进料,无活动盖,侧面中层大出料口的水压式沼气池型,克服旧式的水压式沼气进出料难,占用有效建造容积等缺点,设计的沼气池占地面积小,结构简单,操做方便,提高了产气率,经过在几个养猪场试投入运行,效果显著,并以此为基础,建立生态牧场,在畜牧场内建立沼气有机废物循环利用系统,提高生物物质循环利用系数,使沼气、沼液、粪渣全部得到充分的利用,确保污水实现零排放,适用与中小型养猪场污水处理,目前在省内数十家养殖场广泛应用。

4.酸化+高速滤池+生物氧化塘

北京市大兴区某猪场饲养生猪5000头,采用水冲清粪工艺,每日排污量为100-120t,设计通过自然沉淀法对猪粪污水先进行固液分离,沉淀固体经过调整水分,添加肥料成分,进行堆肥处理,液体部分通过一个调节酸化池和两个串联的高速生物滤池进行厌氧好氧生物处理,处理后的污水进入生物氧化塘进一步降解蓄存,进行农田灌溉。污水通过处理总降解率可达到93.0%-97.0%,COD浓度最低达77mg/L,可达到国家三级排放标准。

5.凤眼莲生物系统处理工艺

深圳某养猪场年产猪肉10万头,每天排出粪水约1500m3,COD浓度在14000mg/l左右,污水经过前期的厌氧发酵后进入兼性氧化塘自然氧化后,进入水生生物处理系统,先经增氧氧化塘氧化,然后进入一级凤眼莲吸收塘,出水经过自然氧化塘氧化后进入二级凤眼莲吸收塘,再进入沙滤床流入氧化塘,达到净化废水的目的。整个系统停留时间为30d,后期处理COD平均为314mg/l,去除率达69%,总氮去除率达75%,当废水COD浓度≥800mg/l,总氮(T-N)≥600mg/l,溶解氧≤2mg/l时,凤眼莲不能生长,为防止总氮、溶解氧超标,应在该系统前部设置一个增氧氧化塘,增加溶解氧量,凤眼莲的培育受多种外界条件限制,气候、温度与污水进水水质的变化都会直接影响最后出水水质。所以工艺的关键部分在于凤眼莲的培植驯化。经过猪场实际运行表明,凤眼莲水生生物系统处理养猪场废水耗资少,并能有效去除有机物,较适用于我国的畜牧场污水处理。

6.强化预处理+高效折流厌氧反应器+氧化塘

北京中联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采用的集约化猪场废弃物系统,改变传统的水冲洗清粪方式,利用重力引流清粪,节省大量水源(约50%),减少后续粪污处理工程,液体部分与猪舍冲洗水混合进入高效折流厌氧反应器(ABR)进行厌氧污水处理,通过一系列的实验,进水BOD3000mg/l,折流厌氧反应器的容积可达4-8kgCOD/d,污泥浓度20kg/m3。出水COD、BOD去除率在80%以上,选用氧化塘作为厌氧消化后续处理工艺,减少了工程投入,整个系统化处理实现猪场生产的“零污染”排放,而厌氧消化后处理工艺选择时应该猪场周边环境相适应的工艺。

7.AOF工艺

由深圳某公司研发设计的AOF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生物处理和精处理技术路线,使废水COD浓度由6000-15000mg/l降至100mg/l以下。工艺通过生物处理采用高效厌氧污泥池和高效好氧生物处理设备,最后经过精处理去除残留的污染物,使废水稳定达标排放,该项实用技术在深圳、北京等地的数家大型养猪场,均获得较好效果。

8.多级酸化-人工湿地处理工艺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的畜禽舍粪便污水多级酸化与人工湿地串联处理工艺,粪便污水经固液分离后进入酸化池,进行酸化调节,然后进入四个串联人工湿地进行处理,最后通过净化池后,即可达标排放,通过该工艺的运行可使COD由1500m/L降至98.4m/L,BOD5由9000m/L降至49.4m/L,SS由18600m/L降至51.5m/L。硫化物由480m/L降至1.3m/L。整个工艺系统实现自流化,不需要动力,节省能源,减少了60%的运转费,且能有效的去除污水中的重金属。

9.混凝-脱氨-好氧生化处理工艺

为了解决养猪场排放废水有机浓度高、氨氮浓度高、恶臭严重的问题,上海通过实验室模拟,通过实验室模拟试验,探讨了混凝-脱氨-好氧生化处理养猪场废水的工艺。养猪场废水经石灰乳混凝沉淀,可去除废水中的大部分胶体物质和悬浮物,同时可去除一部分难降解物质;经脱氨使废水中氨氮低于200mg/L,有利于后续生化的顺利进行。当生化池活性污泥浓度在3500~4500mg/L之间,CODCr容积负荷<3.0kg/(m3?d),NH3-N容积负荷<0.22kg/(m3?d)时,生化出水能够达到上海市提出的畜牧业排放标准。

10.固液分离机处理工艺

福建省农科院地热所研制的FZ-12固液分离机,采用机械振动对养猪场粪污水进行固液分离,处理污水能力大于12 m3/h,TS,CODcr、BOD5去除率分别为62.6%、61.2%、57.5%,有效降低污水浓度,使污水的COD浓度降到4000mg/L左右,有利于后续厌氧发酵处理,粪渣可回收制作出售,经济效益可观,经机械分离固液分离后的污水再经过厌氧沼气发酵,产生的沼气作为小猪保温供热能源,而处理后排放污水可进行养鱼及农田灌溉,由于前处理采用了固液分离机,与传统养猪场污水处理相比,后期投资及运行费用大大减少,所以整体项目投资减少。该项固液分离机的设计已经获得国家专利。

11.CFW型畜禽污水处理工艺

采用目前先进的UASB高效生物厌氧反应器和已有专利的一种改进的曝气生物滤池技术,运用于上海某养猪场,其圈养规模为6000头年,该工艺实际污水处理能力达400m3/d。畜类污水经固液分离去除大块杂物后进入无游离氧的UASB高效厌氧反应器,厌氧生物降解后再进入后续曝气生物滤池,池内装有由陶粒组成的填料,污水进入后进行曝气反应。经检测,出水中的CODcr≤250mg/l、BOD5≤104.2mg/l,NH3-N≤85.8mg/l,整体工艺运行稳定,运行费用低,出水水质稳定,但由于采用的工艺和设备较先进和复杂,运行过程中管理较为重要,对管理人员的要求高。

目前国家对环境污染整治力度的不断增强,地方上也加强了畜牧业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但往往因为运行费用过高而导致建成后就闲置不用,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问题却仍得不到妥善解决。针对这些问题,综合考虑养殖场的污染治理投资能力及地区区域特征,研究采用适合不同地区的经济高效污水处理工艺。除了以上一些目前国内应用较广泛的养猪场污水处理工艺外,国外目前也有许多研究较为成功的厌氧处理、好氧处理以及天然净化处理工艺,其中包括采用厌氧塘-兼性塘-好氧塘工艺,也有日本一猪场采用的中温甲烷发酵、稀释-淹没式滤池工艺,还有加拿大猪场采用的固液分离高效好氧反应器-曝气塘-灌溉工艺等。将污水处理工厂化和自然生物处理,好氧和厌氧处理进行有机组合以求达到最佳处理效果。

7. 大型规模养殖污水如何处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

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 从事畜禽养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并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的提高。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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