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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测量仪器(测量仪器设备)

来源:www.haichao.net  时间:2023-01-04 19:26   点击:237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测量仪器设备

至少应该包括这7个内容:

1、制造商名称、型号、出厂编号;

2、对设备是否进行了规范的核查,以及核查时间人员地点等;

3、仪器设备存放的位置;

4、制造商的说明书,或指明说明书存放的地点;

5、所有检定/校准、核查报告和证书;

6、设备维护计划以及维护记录;

7、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不完善

有部分检验检测实验室没有根据自身情况,创建有效的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以及人员职责,缺乏有效的档案管理监管机制。

2、管理意识不强

主要体现在部分检验检测实验室,虽然制定了相应的档案管理规程,但因对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认识上的不足,导致相关制度形同虚设,造成仪器设备档案工作落实不到位。

3、管理队伍力量薄弱

目前,部分实验室的仪器使用部门都没有设置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员。部分实验室虽然设置了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员,但由于缺乏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对设备档案管理工作不熟悉不精通,导致无法正确、及时地收集、整理和归档仪器设备档案资料。另外,也因为实验室人员流动大,会存在因交接不到位导致档案管理脱节的现象。

4、档案收集问题

仪器设备档案最后一个问题是档案材料收集不全,比如档案材料只收集了仪器设备招标采购及验收相关材料,随后使用过程中形成的检定/校准/核查、期间核查、维护、维修等档案在收集中有不完全或未收入档案的现象。另外,有很多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档案管理,还停留在纸质材料的阶段,导致档案在保存和查询都有不方便。

2. 仪器设备

一、定义不同

1、设备指测量仪器、测量标准、标准物质、辅助设备以及进行测量所必须的资料的总称。

2、仪器又称计量器具,指单独地或连同辅助设备一起用以进行测量的器具。

二、特点不同

1、设备特点:不仅指硬件还有软件,还包括进行测量所必须的资料。

2、仪器特点:

1)用于测量,目的是为了获得被测量对象量值的大小。

2)具有多种形式,它可以单独或连同辅助设备一起使用。

3)本身是一种器具或技术装置,是一种实物。

三、分类不同

1、设备

按备件精度和制造复杂程度分

关键件:指精度高、制造难度大、在设备中起关键作用的零件。

一般件:指除关键件以外的其它机械备件。

2、仪器

仪器仪表是多种科学技术的综合产物,品种繁多,使用广泛,而且不断更新,有多种分类方法。按使用目的和用途来分。

主要有量具量仪、 汽车仪表、电离辐射仪表、 拖拉机 仪表、船用仪表、航空仪表、导航仪器、驾驶仪器、无线电测试仪器、建材测试仪器、地震测试仪器、大地测绘仪器、水文仪器、计时仪器、农业测试仪器、商业测试仪器、教学仪器、医疗仪器、环保仪器等。

属于机械工业产品的仪器仪表有工业自动化仪表、电工仪器仪表、光学仪器、分析仪器、实验室仪器与装置、材 料试验机、气象海洋仪器、电影机械、照相机械、复印缩微机械、仪器仪表元器件、仪器仪表材料、仪器仪表工艺装备等13类。

3. 测试仪器

光谱仪、测量投影仪、影像测量仪、铁水分析仪、铁水测温仪、金相抛光剂,直读光谱仪、铁水分析仪铁水碳硅仪、铁水管理仪这些都是测量仪器,看你到底是要用来做什么了。

4. 测量仪器有哪些

一、检查表

检查表又称调查表,统计分析表等。检查表是QC七大手法中最简单也是使用得最多的手法。但或许正因为其简单而不受重视,所以检查表使用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少。

二、排列图法

排列图法是找出影响产品质量主要因素的一种有效方法。

三、因果图法

因果图又叫特性要因图或鱼骨图。按其形状,有人又叫它为树枝图或鱼刺图。它是寻找质量问题产生原因的一种有效工具。

四、分层法

分层法又叫分类,是分析影响质量(或其他问题)原因的方法。我们知道,如果把很多性质不同的原因搅在一起,那是很难理出头绪来的。

5. 测量仪器设备可以飞机托运

1、上飞机是可以带电动工具的。但必须要在托运行李里面,而一般情况下,如果手提行李里面,螺丝刀,钳子,扳手都不行的,卷尺没问题。

2、坐飞机注意事项:整理行礼时要注意:电脑、充电宝、IPAD必须放在随身携带的包里,沐浴露等液态物品必须放在行李箱里。

3、一定要提早1.5小时到达机场,到达候机厅前先确定自己是属于哪个航站楼(T开头的),买票信息内有。

4、到达候机楼时找到自己乘坐的航空公司的柜台打印登机牌。两人一起办理,行李箱总量不得超过40KG,单人乘坐时总量不得超过20KG。

5、过安检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和登机牌,如果穿了大衣要把大衣脱掉,把手机,IPAD,充电宝,雨伞等单独拿出。如果杯子里有水需要倒掉。任何液体都过不了安检(包括饮料,矿泉水)。

6、按照登机牌上的登机口寻找位置,不需要过早排队,等人走的差不多了再去就可以。登机前提早上好厕所(起飞到可以上厕所大概需要40分钟左右。)最好自带杯子,候机厅有加开水的机器。

7、到达座位后提前拿出耳机和IPAD,然后把包放到行李架上。在飞机上不要一开始就调整座椅和放下小桌板(30分钟后再调整),安全带一定要系好。起飞关闭手机,起飞20-30分钟后才可以打开IPAD,具体的看座椅前方小口袋里的安全须知。

8、在起飞时一定要坐直,把嘴张开点或者吃点东西,如果需要看书什么的,可以在起飞前询问乘务员那个是电灯开关,如果感觉冷或者热,出风口可调教,旋转出风口就可以。红色按钮是用来叫乘务员的,不过最好等飞机上的灯亮起来后按。不然也是白按,他们不会来的。

9、坐飞机时飞机抖动啥的都是正常的,出现这种情况拿好东西就可以了,如果上厕所或者站着马上抓好边上或者坐下系好安全带。

10、下飞机时慢慢来,最后一个走都没关系,到行礼领取处(很多大转盘,通过LED屏幕找到自己那个飞机的)拿好行礼后拿着登机牌出门,有时候在门口会要查登机牌上贴的小条子的。

6. 测量仪器设备有哪些

古代辨别方向的仪器大致有4种:

  1、司南

  早在战国时期就发明了。 我国古代辨别方向用的一种仪器。用天然磁铁矿石琢成一个杓形的东西,放在一个光滑的盘上,盘上刻着方位,利用磁铁指南的作用,可以辨别方向,是现在所用指南针的始祖。

  2、罗盘

  是理气宗的操作工具,主要由位于盘中央的磁针和一系列同心圆圈组成,每一个圆圈都代表着中国古人对于宇宙大系统中某一个层次信息的理解。最早用于航海、后应用于风水地理等。

  3、华表

  亦称桓表、表木或诽谤之木,是中国一种传统的建筑形式。原是古代观天测地的一种仪器,春秋战国时期有一种观察天文的仪器为表,人们立木为竿,以日影长度测定方位、节气,并以此来测恒星,可观测恒星年的周期。

  4、牵星板

  元、明时期天文定位技术有很大发展。当时采用观测恒星高度来确定地理纬度的方法,叫做“牵星术”,所用的测量工具,叫做牵星板。根据牵星板测定的垂向高度和牵绳的长度,即可换算出北极星高度角,它近似等于该地的地理纬度。郑和率领的船队在航行中就是采用“往返牵星为记”来导航的。

中国现代大致也有4种:

1.指南针;

2.星定位仪;

3.地磁定位仪(其实也是指南针的一个变种);

4.各种卫星定位仪(例如:GPS、伽利略、北斗等):其实卫星定位仪并不能直接辨别方向,它只能确定一个点,需要再移动一个点,才能判断间接方向。

7. 测量仪器设备清单

仪器设备管理   设备作为一项重要资源要素,应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参与体系运行,以实现质量方针和目标。因此,应建立符合准则要求的设备管理体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使仪器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   建立设备质量管理体系   ⑴ 建立设备管理组织   设备管理组织有质量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和支持服务部门构成。根据设备管理工作的特点、范围和工作量,确定管理人员、核查人员、操作人员和服务人员的职责、权力与相互关系,使各项管理职能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尽量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   ⑵ 制定设备管理程序   设备管理程序是检测机构实行设备管理的途径。通过建立相应的程序文件,明确设备管理活动的过程、步骤、内容和所有环节,使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⑶ 编写设备作业指导书   设备作业指导书是指导检测人员操作设备的规范性文件。一般设备可按照说明书操作,大型、复杂的仪器或操作人员流动性大、性能不稳定的设备需编写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   健全设备质量管理制度   ⑴ 评审制度   评审是添置或处置设备的一项前期工作,主要从设备的适应性、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维护性等方面综合分析,目的是为了合理配置设备资源,发挥设备的最佳效益。对于大型、贵重、精密的仪器需进行可行性认证,达到技术上先进,性能上可靠,工作上需要,经济上合理;对于租借、维修、淘汰的设备,以及小型或辅助设备,应进行必要的评审。   ⑵ 验收制度   验收是保证添置或维修的设备正常运行的一个重要手段。仪器设备的开箱拆封应在设备管理员、操作人员、供应人员等有关人员都在场时进行,验收过程中,应对设备评审要求、订货合同和装箱清单,逐一清点,并做好记录。对于大型、精密的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后,还应通过一定时期(合同期内)的试运行,根据实际运行效果和各项指标测试结论,确认无质量问题方可验收。仪器设备经验收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交付使用。   ⑶ 使用制度   为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充分发挥其作用,必须建立设备使用制度,对人员、工作环境、设施条件、维修、保养等提出明确要求做作出规定。   ⑷ 记录制度   记录是建立完整的设备档案,保证设备正常运销的一项基础工作,对设备管理的责任落实、制度执行及管理程序的运行和完善都很重要。每台设备从计划选购到淘汰都应保持完整的记录,内容除一般性设备档案外,还应设备购置、检定、维护的计划,论证意见或报告,调试验收报告,设备使用和校准记录,仪器故障和维修记录,运行状况,性能变化,异常现象及整改情况等。   ⑸ 核查制度   核查是证实设备符合技术规范,避免影响检测结果的一项重要举措。操作人员在使用仪器前后,应按照技术规程和说明书,采取自校、比对等方法,校准主要性能参数,保证仪器的准确度和量程范围符合要求。质量管理组应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记录等情况,对新购置或租借的设备、现场检测使用的设备、使用频繁或漂移较大的设备,应制定核查程序,使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仪器设备校准与检定   校准   ⑴ 校准的定义   校准是指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装置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该定义的含义是:   ① 在规定的条件下,用一个可参考的标准,对包括参考物质在内的测量器具的特性赋值,并确定其示值误差。   ② 将测量器具所指示或代表的量值,按照校准链,将其溯源到标准所复现的量值   ⑵ 校准的目的   ① 确定示值误差,并可确定是否在预期的允差范围之内;   ② 得出标称值偏差的报告值,可调整测量器具或对示值加以修正;   ③ 给任何标尺标记赋值或确定其他特性值,给参考物质特性赋值;   ④ 确保测量器给出的量值准确,实现溯源性。   ⑶ 校准的依据   校准的依据是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可作统一规定也可自行制定。校准的结果可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也可用校准因数或校准曲线等形式表示校准结果。   检定   ⑴ 定义及检定对象   检定是指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规范第9.12条》)。检定是法制计量工作中计量器具控制(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规范第9.6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对象是法制管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我国在1987年由国家计量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共分十二大类千余种,同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即用于贸易结算、安全保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四个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55项;1999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又增补了强检工作计量器具4项6种。强制检定应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我国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以及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也实行强制检定。这些构成了我国计量器具检定的对象。   ⑵ 计量器具的法定要求   计量器具的法定要求分为计量要求、技术要求和行政管理要求,具体操作是对其进行计量检查、技术检查和行政检查,这三方面的检查也称为检定的三分量。   ① 计量检查   确定计量器具的误差及其他计量特性,如测量不确定度、示值误差、准确度等级;稳定性、重复性和漂移;读数装置分辨力、分度值、电磁干扰敏感度等。   ② 技术检查   为满足计量要求而必须具备的结构、安装要求,读数的可见性,是否存在欺骗的可能等。   ③ 行政检查   包括标识、铭牌、型式批准、检定标记、许可证标记、有关证书及有效期、密封,锁定和其他计量安全装置的完整性、检定、修理和维护记录等。   ⑶ 检定的依据   检定的依据是按法定程序审批公布的计量检定规程。在检定结果中,必须有合格与否的结论,并出具证书或加盖印记。从事检定的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并持有有关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检定员证。   校准和检定的主要区别   ⑴ 校准不具法制性,是自愿溯源的行为;检定则具有法制性,是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的执法行为。   ⑵ 校准主要用以确定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检定是对测量器具的计量特性及技术要求符合性的全面评定。   ⑶ 校准的依据是校准规范、校准方法,可做统一规定也可自行制定;检定的依据必须是检定规程。   ⑷ 校准不判断测量器具合格与否,但需要时,可确定测量器具的某一性能是否符合预期的要求;检定要对所检的测量器具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⑸ 校准结果通常是出具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检定结果合格的出具检定证书,不合格的出具不合格通知书。   仪器设备档案及标识管理   对检测机构仪器设备的考核关键在四个方面:   ① 所需的检测仪器设备必须配齐。配齐的概念是不仅包含的参数要齐,而且其量程和准确度要符合检测标准的要求;   ② 所有仪器设备必须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③ 计量仪器设备必须溯源到国家基准;   ④ 检测仪器设备必须帐目清楚、档案齐全、管理有序,仪器设备实行标识管理。   仪器设备档案   按每台套仪器设备进行建档,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 仪器设备履历表,包括仪器设备名称、型号或规格、制造商、出厂编号、仪器设备唯一性识别号、购置日期、验收日期、启用日期、放置地点、用途、主要技术指标等;   ② 仪器购置申请、说明书原件、产品合格证、保修单;   ③ 验收记录;   ④ 检定/校验记录及检定证书;   ⑤ 校验规程(必要时);   ⑥ 保养维护和运行检查计划;   ⑦ 定期归档的使用记录;   ⑧ 保养维护记录;   ⑨ 运行检查记录;   ⑩ 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的历史记录。   仪器设备标识与随机资料   ① 编号标识   所有仪器设备均应进行标识,且每台仪器设备的标识必须是唯一性。   ② 状态标识   根据检定/校准、比对或验证结果对仪器设备粘贴可用性识别标识。可用性识别标识分为合格证、准用证和停用证。   a)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仪器设备,使用合格证   ● 计量检定结论为合格者;   ● 经符合程序的校准,其校准结果均在规定的技术要求范围内;   ● 上述条件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实现,经过比对验证证明其技术性能符合规定要求;   ● 不需检定的,经检查合格的辅助设备。   b)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仪器设备,使用准用证   ● 多功能检测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经检定/校验合格;   ● 经检测设备某一量程准确度不合格,但检测工作所用量程合格;   ● 计量器具获准降级使用。   c)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仪器设备,使用停用证   ● 超过检定/校准有效期限;   ● 已损坏或功能不正常;   ● 计经检定/校准不符合要求。   仪器设备状态标识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 设备编号;   ● 证书批准日期;   ● 有效期;   ● 对仪器状态进行技术确认的机构名称;   ● 负责对仪器设备受控状态进行确认的检查人员姓名;   ● 对准用证应有准予使用的范围、等级或功能;   ● 对停用证应有开始停用日期和停用状态正式确认日期;   ● 随机资料   随机资料包括操作规程、仪器说明书复印件、在用的使用记录等。   仪器设备异常情况控制   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如误用、误操作、超负荷(过载)或事故时,发现检测精确度不符合要求,显示的结果可疑或通过校准/检测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经重新检定、校准或检测证明运行满意方可使用。由于仪器设备异常情况的原因造成对检测工作影响时,按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仪器设备运行检查   ⑴ 仪器设备运行检查作用   为保证检测设备在两次检定/校准期间运行状态和性能符合检测工作要求,在此期间需要对检验设备进行检查,即仪器设备的运行检查。   仪器设备的运行检查最终的落脚点在于对核查数据的分析,通过数据分析对测量设备的计量性能是否符合使用要求作出判断。有利于检测机构动态掌握检测设备的计量性能,并根据运行检查的结果合理确定检定/校准间隔,以提高测量数据的可信度,而且可以缩短由于仪器设备功能异常对检测数据的追溯期,因此,检测机构应在检测设备的两次检定/校准周期之间进行运行检查。   ⑵ 需要进行运行检查的仪器设备   在以下情况的仪器设备需要进行运行检查:   ① 使用频繁的仪器设备;   ② 漂移率大的仪器设备;   ③ 经检定,但在检定有效期内已长时间不使用的仪器设备;   ④ 使用一段时间发现稳定性不好或检测精度不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   ⑶ 仪器设备运行检查方法   ① 对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精密度、灵敏度、检出限、信噪比、分离效能、加标回收率等)进行检查;   ② 用两台或多台同型号/规格仪器设备进行测量结果比较;   ③ 利用仪器设备的自校功能进行检查;   ④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检验。   ⑷ 实施运行检查注意要点   ① 运行检查的性质不同于检定/校准;   运行机制检查发生的时间是在两次检定/校准之间,它通过验证检测设备计量性能的稳定性,以提高检测数据的可信度。   ② 运行检查要运用核查标准进行过程控制   运行检查的实质是过程控制,是检测机构使用核查标准对检测设备计量性能的过程控制。使用核查标准进行运行检查,首先要选择适宜的核查标准,对被核查仪器设备的常用检测点进行核查;其次在运行检查的检测设备进行一定时间的监测,建立核查数据库,通过绘制极差控制图、平均值标准偏差控制图等控制图的方式来检测检测设备的计量性能。   ③ 实施运行检查的仪器设备一般是重要的测量设备或参考标准   并非所有重要检测设备都可以找到合适的核查标准,因此《评审准则》9.6条有“适当时”进行说明。如果找不到合适的核查标准,在检定规程建议有效期内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工作,也是保证仪器设备量值准确的一种常用手段。   ④ 运行检查应文件化,记录保存分析   对仪器设备实施运行检查时,应制定各种重要仪器设备运行检查的作业指导书,具体描述实施运行检查的过程,重点是核查标准的稳定性分析及选择、核查测量点的确定、核查频率、控制图的绘制和核查数据的分析。每次核查数据应按记录控制程序妥善保存。

8. 测量仪器设备检定

1、使用前先将深度千分尺擦干净,然后检查其各活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在全行程内微分筒的转动要灵活,微分螺杆的移动要平稳,锁紧装置的作用要可靠。

2、根据被测的深度或高度选择并换上测杆。

3、0—25mm的深度千分尺可以直接校对零位:采用00级平台,将平台、深度千分尺的基准面和测量面擦干净,旋转微分筒使其端面退至固定套筒的零线之外,然后将千分尺的基准面贴在平台的工作面上,左手压住底座,右手慢慢旋转棘轮,使测量面与平台的工作面接触后检查零位:微分筒上的零刻线应对准固定套管上的纵刻线,微分筒锥面的端面应与套管零刻线相切。

4、测量范围大于25mm的深度千分尺,要用校对量具(可以用量块代替)校对零位:把校对量具和平台的工作面擦净,将校对量具放在平台上,再把深度千分尺的基准面贴在校对量具上校对零位。

5、使用深度千分尺测量盲孔、深槽时,往往看不见孔、槽底的情况,所以操作深度千分尺时要特别小心、切忌用力莽撞。

6、当被测孔的口径或槽宽大于深度千分尺的底座时,可以用一辅助定位基准板进行测量。

9. 测量设备

)已经损坏

  2)过载或误操作

  3)显示不正常

  4)功能出项可疑

  5)超过了规定的确认间隔

  6)封印的完整性已被损坏的测量设备

计量校准不合格测量设备

不合格设备是:已经损坏,过载或误操作,显示不正常,功能出现了可疑,超过了规定的确认间隔,封缄的完整性已被破坏,都停止使用、隔离存放,作出明显的标签或标记。

不合格设备应在不合格原因已被排除并经再次确认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在调整或修理前,如果校准结果表明,该设备在以往的测量中出现了明显的误差风险,供方应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10. 测量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测绘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质量管理方针 (大致可分成3条来写,目的、理念、要求)总则  优质测绘,高效创新,诚信为本,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用户的需求,信守合同,遵守承诺,为用户提供适用、可靠的测绘资料和先进可行的设计成果;以高质量的测绘产品和服务;达到用户的完全满意。培养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备, 训练有素的管理人才和测绘科技人才的测绘队伍;保持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营造适宜的生产环境;提高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坚持科技创新,实施科教兴所,提升核心竞争力,在科技和质量方面保持行业先进水平.  第二条 质量管理目标 同样写到总则里面  质量——交付测绘产品合格率达 100%;信誉——保证测绘合同履约率达 100% ;服务——追求用户满意率达 100% ;科技——始终保持行业的先进水平为实现我所的质量目标,(质量、信誉、服务、科技四个方面写4条)  单位全体职工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的内容和要点,结合本单位职能和承担的工作,对单位的质量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制定年度质量目标. (目标制定,量化分解)  第三条 测绘生产质量管理  测绘生产质量管理是指测绘单位从承担测绘任务,组织准备,技术设计,生产作业直至产品交付使用全过程实施的质量管理. 它贯彻 "质量第一, 注重实效" 的方针,以保证质量为中心,满足需求为目标,防检结合为手段,全员参与为基础,促进本单位走质量效益的发展道路.(定义取为单独一项)制定制度如下: (以下每款写为一条)  1,外业生产管理  A, 外业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操作各种测绘仪器熟悉并理解作业依据的测量规 范及项目的技术设计书内容.  B,对技术设计书有关条款如有不同意见,不得擅自修改,应报单位复议, 作业中应严格按照规范和技术设计书的要求操作.  C,测量使用的仪器设备应良好运行,并按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对仪器进行 检验.全站仪,精密水准仪应每年一次,送省技术监督局检定.  D,仪器必须有专业人员操作,任何未经培训并没有上岗证的人员均不得使 用仪器,仪器操作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人员应培养正确的操作习惯,不当操 作造成仪器损坏或测量成果不合格者,以待岗培训的方式处理.  E,注意生产安全.牢固树立生产安全的概念,生产作业中时时不忘安全.  F,测量工作结束后,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交外业组长复查,复查合 格后,提处质检组,外业观测记录应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各专业外业工作结束 后,应提交规范的成果资料.  2,内业生产管理  A,由专人负责检查外业观测记录数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的格式,闭合差是 否超限,若检查不合格,应补测或重测.  B, 内业作业人员应严肃认真, 一丝不苟, 严格按规范规定的要求整理数据. 内业计算资料均应有计算人,复核人,审核人签名.  C,内业作业中有不清楚的地方,绝不能凭主观推测处理,应询问外业人员确认,或如有必要亲赴作业现场确认.  D,内业操作中使用的软件应验证,作业员应熟练掌握软件的使用方法,避 免丢失数据或错误发生.  E, 内业工作结束后, 应会同外业组长编写本次工程的技术总结及测绘报告, 迎接质检组的质量检查.  第四条 测绘技术质量管理  (1)接受测量任务后,应组织技术人员踏勘现场,收集资料,起始点资料应由甲方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才能交外业组.  (2)根据甲方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以规范为依据,编写测量任务书和技术设计书,可以指定一人起草,再由测绘管理技术人员会审,编写结束后签名.  (3)应定期组织测量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段引进和吸引新技术新方 法,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4)应加强对技术工人的培训和实践,积极响应劳动管理部门推行的持证上岗制度,技术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5)不断研究开发新的技术应用,针对实际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 应的解决办法,鼓励动脑筋,想办法,努力把每个环节做到规范化,以提升整个 单位的技术水平.  (6)一个测绘工程结束后,都应提交完整的资料并归档,应十分重视资料 整理工作 ,对不完整或不合格的资料应坚决重做.  (7)测量成果和资料不得私自提供他人,应严守保密制度如发现私自提供 他人测量成果者,以批评教育或下岗的方式处理,情节严重者由党政部门按党纪国法处理. 测绘质量管理.  第五条 测绘产品质量管理.  A,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每个员工都必须有自觉的质量概念,产品质量是一 把尺子,质量好坏代表了单位的形象和综合管理水平,应推广全面质量管理.  B,外业组严格按规范和技术设计书的要求作业,严把质量关,外业记录应 全面推行电子记录方式作业,外业观测应遵守各类工程对气象因素的要求,决不 能蛮干.  C, 仪器精度是测量精度的重要保证, 因此测量前的仪器检查是十分重要的. 全站仪必须检查其测距精度,水平角,垂直精度,十字丝位置是否正确,垂直误 差,分叉误差等,如发现不合精度要求,必须立即改正或送修.水准仪必须检查 圆盒水准气泡,管水准气泡,十字丝,I 角,特别是 I 角的检查,发现问题,必须改正或送修.测深仪必须做比对测量,如测深不准,要立即校正或送修.所有 检查项目要有记录,有签字,有问题的要有汇报,有处理意见.  D,严格执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的制度,外业组自检,质检组复检, 总工室验收.  E,测量工程应编写相应的测量成果或测量技术报告,并履行验收手续.  第六条 测绘产品质量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为了确保成果,成图的质量,作业小组在测图过程中必须做好经常性检查. 做到站站检查:每站测图结束,检查本站所测地籍要素,地物,地貌有无错误和 遗漏,用仪器检查邻站所测部分界址点,地物,地貌点的平面和高程是否超限, 如有错误,及时纠正;沿途检查:迁站过程中,沿途进行巡视检查,观察图上的地物,地貌是否正确,有无遗漏;全面检查:本幅图的野外工作结束后,作业小组还应对本幅图作一次全面的检查,以保证成果成图质量,便于检查验收.全面检查包括室内检查,野外巡视检查和仪器检查三种.  A,室内检查,它是检查成果成图质量的第一步.首先,检查各种控制资料 是否齐全;各项成果的图形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计算是否正确;有无超限或其它 不符合要求的数据; 图上注记的高程是否与计算成果一致. 其次, 检查各种记录, 观测和计算手簿中的记载是否齐全, 正确, 清晰, 有无连环涂改, 是否合乎要求. 所有控制资料都应作全面详细检查,但也可视实际情况重点抽查其中某一部分.  B,野外巡视检查,它比较容易了解测图质量的一般情况和发现作业中的缺 点与错误.选择巡视路线的原则是:既能检查室内发现重大疑点,又能检查范围 较大,分布均匀的测绘面积.其方法:一般沿道路进行.检查进将原图上地物, 地貌与实地对照比较,查看有无遗漏,综合取舍情况,形状是否相似,地貌显示 是否逼真,符号运用,名称及其它注记是否正确等,发现问题现场改正。  第七条 质量管理活动  1,评选"质量信得过班组"  2,评选"优秀测绘工程项目"活动  3,评选"优秀测量能手"称号活动  4,邀请测量专家对单位进行技术指导  5,与其它测量单位进行技术交流  ↑事实上貌似没有这个事  第八条 远期目标  争取完成 ISO 质量体系认证以及计量认证这两项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  测绘单位技术岗位岗位职责(以下提前到总则之后)  (一)测绘质量的技术负责人:  1、熟悉测绘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作业的技术规范,掌握测绘项目的生产过程,对测绘产品的技术、质量负责;  2、负责项目合同的签定;  3、负责项目的技术方案,质量标准制定;  4、负责对生产中出现的主要技术问题的处理;  5、负责对项目设计书,检查报告的审核;  6、负责项目经费、人员、物资、仪器的统一协调安排。  (二)项目负责人:  1、负责项目设计、组织实施、产品检查;  2、对组织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3、负责对一般性技术问题、质量问题处理;  4、负责项目工作总结、检查报告的撰写;  5、负责产品质量检查的组织;  6、负责成果资料的整理归档上交。  (三)技术人员: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负责人交给的测绘生产任务;  2、对所完成的测绘产品质量负责;  3、对测绘资料,成果负有保密责任;  4、负责对所完成的测绘成果、资料整理上交;  5、爱护仪器设备。  (四)质量检查及质量检查员:  1、质量检查员必须通过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组织的专门培训、获得培训合格证书;  2、质量检查程序:  (1)作业员自检;  (2)作业员互检;  (3)专职质检员或兼职质检员检查;  (4)项目负责人撰写检查报告上报技术负责人审核。  (五)后勤管理人员:  1、为测绘生产提供物质保障和后勤服务,确保生产第一线任务的顺利完成;  2、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维护;  3、负责测绘技术标准的收集;  4、负责测绘资料的收集,成果资料的管理;  5、负责车辆的驾驶和保养;  6、负责物资的采购、供应、保管;  7、负责经费的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对本市测绘质量的管理,提高测绘质量,明确测绘质量责任,保障城市安全,维护公众利益及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上海市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及实施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主管部门)  市测绘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测绘质量的统一监督管理。  第四条(测绘单位责任)  测绘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测绘质量的法律法规,对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并接受市测绘管理部门依法对测绘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测绘统一标准)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与国家测绘系统相联系并相对独立的上海平面坐标系统和吴淞高程系统,执行国家、行业和本市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因特殊需要,确有必要采用其他坐标系统的,必须经市测绘管理部门商相关部门批准。  测绘合同中约定特殊技术要求的,不得违反国家和本市规定强制执行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二章 测绘质量管理制度  第六条(测绘资质制度)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作业限额内从事测绘活动,保证测绘成果质量。  外省市测绘单位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的,应当持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向市测绘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市测绘管理部门进行的测绘质量监督管理。  第七条(测绘质量体系)  测绘单位应当全面推行质量管理,健全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测绘质量体系,并保障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第八条(资格制度)  测绘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条件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和生产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承担具体的测绘工作,保证测绘工作质量。  第九条(技术设计保障制度)  测绘项目施测前,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测绘技术设计书,技术设计书应当按照规定经过单位有审核权限人员的核准,确保测绘技术设计书规范且符合要求。禁止没有技术设计书的测绘项目施测。  第十条(质检制度)  测绘单位应当健全质量检验的规章制度。按照国家测绘生产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立质量检查机构或者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对测绘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检查,并对测绘项目质量进行最终检查,保证测绘成果的质量。  各级质量检查人员对其检验工作的质量负责,并有权予以质量否决,有权越级反映质量问题。  第十一条(测绘仪器与测绘软件)  测绘单位使用的测绘仪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检定或者校准,进口的测绘仪器应当符合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使用未通过检定或者超过有效期的测绘仪器从事测绘活动。  测绘单位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测绘软件。  第三章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  市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市测绘质量的监督检查,通过组织年度检查、专项检查以及其他形式的质量监督检查,保障本市测绘成果的质量。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对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的检查,以及对测绘项目成果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上海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按照市测绘管理部门的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具体承担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第十三条(年度检查)  市测绘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每年组织测绘质量年度检查。年度检查主要进行测绘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状况的检查,以及抽检其完成的测绘项目成果质量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列为当年度被检查单位:  (一)初次取得测绘资质的;  (二)原测绘资质升级或增加测绘业务范围的;  (三)上一年度检查或专项检查不合格的;  (四)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  (五)其他应当检查的。  被列为年度检查的单位数量不少于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的有效持证单位总数的20%。  第十四条(专项检查)  市测绘管理部门根据测绘管理需要和测绘成果质量现状,每年有针对性地组织对某一类测绘专业项目进行质量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主要对完成的测绘项目成果质量进行检验。测绘持证单位的业务范围中涉及专项检查项目内容的,应当列为年内的专项检查被检单位。  第十五条 (基础测绘和重大建设工程测绘质量检验)  市测绘管理部门对本市基础测绘成果实行全面质量检验。基础测绘项目的测绘成果必须经市测绘管理部门组织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本市重大建设工程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超过30万元的测绘项目,其测绘成果逐步推行须经省级以上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的质量检验制度,确保重大建设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第十六条(地下管线跟踪测量的质量抽检)  市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地下管线跟踪测量项目的质量监督,对地下管线跟踪测量过程及时进行抽检,保障地下管线跟踪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七条(对质量不合格举报的检查)  被举报涉嫌生产不合格测绘成果的单位,市测绘管理部门应在初步查实后,组织对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状况,以及测绘成果的质量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八条(材料提供)  测绘单位应当配合市测绘管理部门依法组织的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无偿提供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涉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状况检查的,测绘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有关质量体系、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的材料;  (二)执行质量管理制度情况的材料;  (三)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对被抽检的测绘项目,测绘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技术设计相关材料;  (二)项目质量控制的相关文件;  (三)项目完成后的成果材料;  (四)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检查结束后,测绘单位提供的材料应予以返还。  第十九条(检验程序、标准及结果判定)  测绘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查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的程序和技术方法执行国家和本市地方标准及规定。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结果,按“(批)合格”、“(批)不合格”判定。  测绘单位以瞒报、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测绘成果材料为手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其当次检查结果即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申请复检)  测绘单位对测绘项目成果的监督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测绘管理部门或者市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复检。向市测绘管理部门申请复检的,由市测绘管理部门依据申请组织复检。  第二十一条(结果利用)  测绘单位的质量管理状况和成果质量的监督检验结果,应当作为测绘资质审查和年度注册的重要依据。非本市测绘单位的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结果,应当作为备案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质量责任)  测绘单位违反规定,提供质量不合格的测绘成果的,市测绘管理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补测或者重测,督促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工作自律)  测绘质量监督检查人员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2007年8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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