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自动盒式气调保鲜包装机(快餐盒饭气调保鲜包装机)

来源:www.haichao.net  时间:2023-01-28 04:38   点击:72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快餐盒饭气调保鲜包装机

国内气调保鲜包装机比较好的只有一两家,找专业的能提供各类气调包装方案的制造商。

气调保鲜包装是个系统包装方案,不单单是包装工艺,前期预处理也是很重要的,前期的杀菌、预冷、分切,还有装盒、气调封口(高置换率、高混配精度保鲜气体)、称重、贴标、打码、金检、装箱、封箱、冷链运输储存等等 不一样产品包装工艺也有很大不同,生鲜肉的排酸、果蔬的清洗,盒子材质,膜的材质,保鲜气体的种类和具体比例。果蔬不同的呼吸率大小,对膜的要求也不一样,快餐是需要加热的即食性产品,对盒子和膜的要求又是一个标准,生鲜肉的色泽颜色怎么保持新鲜、这个对膜还有保鲜气体也是有要求的。这些太专业,根据实际需求情况,选择适合的方案配置

2. 纸盒气调包装机

气调包装机,气调包装保鲜设备专业生产商--罗迪波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一直致力于食品包装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罗迪波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食品气调包装设备的研发和生产,是国内唯一引进进口超快气调置换专利技术的厂家。“罗迪波尔”品牌气调保鲜包装技术,已经遥遥领先同行业。

包装的基本共用在于保护产品的外观和质量。罗迪波尔作为专业的气调保鲜包装解决方案供应商,一直以维护客户产品价值,客户产品附加值为核心。罗迪波尔提供的气调装设备和方案充分考虑用户产品的、生产效率以及其他资源的有效利用和节省。凭借超前的理念,一流的产品和和服务为用户创造价值。罗迪波尔在天津、上海、深圳均建立销售渠道点,让本地化的产品销售以及售后服务,解决客户的一切后顾之忧。

罗迪波尔在全球率先推出的进口高精度置换气调保鲜包装机,残氧量

3. 盒饭气调保鲜包装机供应

您好,高铁上的餐饭种类会根据列车组所在地的不同而有所变化。我这里说一下北京精铁列车服务有限公司配餐状况。北京京铁列车服务有限公司配餐基地生产气调冷链和常温链盒饭、糕点、快洁半成品蔬菜共4大类100余个品种。其中快餐盒饭共有乘务餐、15元、30元和45元4个等级57个品种;面点36个品种;半成品42个品种。说白了,简单的说有四种:乘务餐,15元餐,30元餐,45元餐。

4. 餐饮饭盒包装

加工属于包装行业,但又与餐饮行业有关系。餐盒的供应商都不是只做餐盒,是做纸包装或者塑料包装的厂家,也可以做餐盒,还有其他的纸制品和塑料制品,这个行业的界限很模糊,没有特别强调的行业界限,本质上属于配套生产工作性质,可以定义为很多个行业的业态。

5. 袋装气调包装机

气调包装机优缺点——哲学观点告知我们,看待事物一分为二,并且任何事物的优缺点需要参照系,正宗的气调包装机如与普通包装机、或充氮气包装机对比,其优点明显:保鲜效果好、包装美观、包装成品(锁鲜装)在保鲜期内避开二次污染等。

其主要缺点,较普通包装机、充氮包装机价格贵些。

6. 全自动盒饭包装线设备

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6年12月01日 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铁路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铁路公司:为加强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会同中国铁路总公司修订了《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中国铁路总公司2016年11月23日

基本信息

中文名

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实施日期

2016年12月01日

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铁路站车和铁路运营站段范围内的食品销售、食品贮存、食品运输、餐饮服务等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国家实行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统一监督管理制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中国铁路总公司负责组织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具体承担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可向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举报铁路运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对在铁路运营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 食品经营要求

第六条 铁路运营中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改善食品生产经营环境,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管理,建立食品召回制度,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铁路站车及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行食品安全质量体系认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七条 铁路站车食品销售应当实行统一采购、统一进货制度,加强食品销售台帐管理,保持场所环境整洁,禁止销售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八条 铁路餐车应当实行集中统一进货制度,净菜、冷热链食品配送上车,食品分类冷藏、即时加工;物品定位存放,餐饮具洗消合格,环境卫生整洁,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加工设备齐全、功能完好,保证食品安全。

第九条 铁路运营站段职工食堂应当建立开办者第一责任人制度,做到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好,食品分类冷藏、即时加工和餐饮具洗消合格。落实食品贮存、食品加工、通风防尘、防鼠防虫、垃圾处理等风险控制要求,实施食品留样制度,保证食品安全。

第十条 铁路运营集中加工快餐盒饭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达到厂房洁净、封闭加工、流程合理等控制要求,落实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要求,实施食品留样措施,做到全程可追溯。盒饭应当标注生产日期,配送应当达到贮运温度、时间等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 铁路站车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三章 贮存与运输要求

第十二条 承运食品的车站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符合铁路货物运输规定,保持货场环境卫生整洁,实施食品定点货位存放,做好货品查验登记,保证食品可追溯。

第十三条 承运食品的车站应当落实食品贮存通风、防潮、鼠虫害等风险控制要求,保证食品贮存货位达到贮存温度、湿度等食品安全标准,禁止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混装。

第十四条 承运食品的车辆应当符合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标有清洗合格标识,禁止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第十五条 承运鲜肉类、水产品等易腐败变质食品,应当具有冷藏冷冻设施,并符合温度、湿度等食品安全控制要求。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辖区内铁路运营中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凭执法证件在辖区内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八条 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公布检验结果,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第十九条 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

对抽查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检验。抽查检测结果确定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二十条 发生铁路食品运输污染、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报告所属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施设备等控制措施,会同有关部门、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按预案要求报告。

第二十一条 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机制,必要时向相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

第二十二条 铁路运营中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由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中的铁路站车是指铁路车站和铁路客货运列车。铁路车站范围指铁路车站主体站房前风雨棚以内、候车室、站台等站内区域。

本办法中的铁路运营站段包括直属车站、车务段、客运段、机务段、供电段、车辆段、动车段、工务段、电务段,以及行车公寓(招待所)、配餐基地等铁路基层单位。铁路运营站段范围指铁路运营站段所属单位围护设施结构以内的地域。

第二十四条 铁路运营中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要求,本办法未规定的,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名单

1.哈尔滨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2.沈阳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3.北京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4.太原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5.呼和浩特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6.郑州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7.武汉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8.西安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9.济南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10.上海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11.南昌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12.广州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13.南宁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14.成都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15.昆明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16.兰州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17.乌鲁木齐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18.青藏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修订解读

国家食药监总局会同中国铁路总公司近日印发新修订的《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铁路站车食品销售应当实行统一采购、统一进货制度,加强食品销售台帐管理,保持场所环境整洁,禁止销售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办法》共5章25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铁路食品安全管理范围。《办法》适用于铁路站车和铁路运营站段范围内的食品销售、食品贮存、食品运输、餐饮服务等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铁路车站范围指铁路车站主体站房前风雨棚以内、候车室、站台等站内区域。铁路运营站段范围指铁路运营站段所属单位围护设施结构以内的地域。

二是强化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铁路运营中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改善食品生产经营环境,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管理,建立食品召回制度,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铁路站车食品销售应当实行统一采购、统一进货制度,加强食品销售台账管理,保持场所环境整洁,禁止销售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铁路餐车应当实行集中统一进货制度,净菜、冷热链食品配送上车,食品分类冷藏、即时加工;物品定位存放,餐饮具洗消合格,环境卫生整洁,避免交叉污染。

三是强化铁路贮存与运输食品安全要求。《办法》规定,承运食品的车站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符合铁路货物运输规定,保持货场环境卫生整洁,实施食品定点货位存放,做好货品查验登记,保证食品可追溯;落实食品贮存通风、防潮、鼠虫害等风险控制要求,保证食品贮存货位达到贮存温度、湿度等食品安全标准,禁止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混装。承运食品的车辆应当符合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标有清洗合格标识,禁止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防止食品交叉污染。承运鲜肉类、水产品等易腐败变质食品,应当具有冷藏冷冻设施,并符合温度、湿度等食品安全控制要求。

四是明晰铁路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办法》明确,国家实行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统一监督管理制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国铁路总公司负责组织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具体承担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