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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食品需要那些设备(食品加工厂需要哪些设备)

来源:www.haichao.net  时间:2023-01-27 01:51   点击:138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食品加工厂需要哪些设备

1.首要要办理的几个必备手续:一是工商局的营业执照,这个是成立企业的。有些省份允许成立小作坊的合伙企业,有的省市要求必须成立有限公司。

2.二是生产许可证的获得:食品的生产,都要获得生产许可证之后才能生产。申请生产许可证是到本地食药监局(有的是市场监管局),具体申请流程到食药监局咨询即可。

如果没有许可证就贸然生产销售,被发现了肯定是会被处罚的。

3.加工厂需要有相应的生产设备、仓储设备、消毒设备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制度,这些需要自己提前准备好。

4.食品工厂的员工,根据岗位情况,有些是需要取得健康证的。

5.有没有补贴不知道,少部分创业人员,有些省市是给予奖励的。

6.综合:工商局和食药监局是必去的部分。其他像办理税务去税务局、厂房建设去建委,看实际情况。

2. 食品工厂所需的主要设备

食品工厂特种设备有锅炉、叉车、制冷机组、氨压阀等。按照规定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以及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置于设备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后可从事相应作业或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应定期进行检验,分为内部和外部检验,检验合格才能使用。

3. 食品加工厂需要哪些设备呢

工商税务,卫生许可,生产许可等证件,设备就是包装机和杀菌锅,打码机等等,需要根据生产的食品自行调配。具体如下:建立小型食品加工厂,分两种情况:1、个体户2、公司不管是那种情况,均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都是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前提是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生产许可,需满足以下:第十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扩展资料【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与注销】第三十二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生产场所迁出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同一食品类别内的事项、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三十三条 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书;(二)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三)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第三十五条 食品生产者申请延续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延续申请书;(二)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三)与延续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申请延续食品生产许可的,还应当提供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自查报告。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延续申请,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变更或者延续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声明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申请人的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就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注册或者备案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的,应当先办理注册或者备案变更手续。第三十八条 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变更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变更许可决定的日期,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但是,对因迁址等原因而进行全面现场核查的,其换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计算。对因产品有关标准、要求发生改变,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组织重新核查而换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其发证日期以重新批准日期为准,有效期自重新发证之日起计算。第三十九条 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延续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有效期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延续许可决定之日起计算。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不予延续食品生产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第四十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申请书;(二)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生产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材料符合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因遗失、损坏补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第四十一条 食品生产者终止食品生产,食品生产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食品生产者申请注销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注销申请书;(二)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三)与注销食品生产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生产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注销手续:(一)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二)食品生产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三)食品生产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四)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生产许可的其他情形。食品生产许可被注销的,许可证编号不得再次使用。第四十三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延续、补办与注销的有关程序参照本办法第二章和第三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4. 食品加工厂需要什么设备

不管是什么手续其实都简单,开始建厂的思想就得是要做到卫生环境良好,生产规模不大但得正规化,硬件建设等要求都要合格,这些是必须的也是按步顺章的去办理,也是无从选择;设备嘛看你生产什么食品了,但必须的要有高温灭菌设备和真空包装机;谈到资金,在硬件建设中可以预算,手续费用可以预算,这个你都可以大概算一下的,但最主要的还是你生产的产品所想面对的市场投入,这就要看你想生产什么产品,又打算卖到哪里去,也就是流动资金可能要占投资的一大部分的。

再提醒你一点,无论生产什么食品,必须要做好了硬件建设,然后验收开始申请QS,QS是要有一个时间比较长的等待过程的。

5. 食品加工厂需要哪些设备设施

亲,办理食品加工厂的话,需要先成立公司(不能是个体户),到工商部门进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再到质监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赋码,再到质监局办理生产许可证,即QS证,再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再到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这样,你才有加工的资质,这些证件办下来大约6个月时间,10000元左右,最难办的是生产许可证,很麻烦的,其中,涉及到生产厂房、更衣室、洗消间、化验室、仓库、检验设备、生产设备、检验员(至少2个),这些土建工程及生产、检验设备费用,你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算。以下是你办理加工海鲜QS证参考的申请单元、产品种类:

1、水产加工品[干制水产品(可分装)、盐渍水产品(可分装)、鱼糜制品(即食类、非即食类)

]2、其他水产加工品(水产调味品、水生动物油脂及制品、风味鱼制品、生食水产品、水产深加工品)祝你成功、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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