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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厂设备(食品加工厂设备)

来源:www.haichao.net  时间:2023-01-27 03:04   点击:219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食品加工厂设备

工商税务,卫生许可,生产许可等证件,设备就是包装机和杀菌锅,打码机等等,需要根据生产的食品自行调配。具体如下:建立小型食品加工厂,分两种情况:1、个体户2、公司不管是那种情况,均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都是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前提是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生产许可,需满足以下:第十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扩展资料【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与注销】第三十二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生产场所迁出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同一食品类别内的事项、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三十三条 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书;(二)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三)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第三十五条 食品生产者申请延续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延续申请书;(二)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三)与延续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申请延续食品生产许可的,还应当提供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自查报告。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延续申请,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变更或者延续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声明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申请人的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就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注册或者备案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的,应当先办理注册或者备案变更手续。第三十八条 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变更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变更许可决定的日期,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但是,对因迁址等原因而进行全面现场核查的,其换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计算。对因产品有关标准、要求发生改变,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组织重新核查而换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其发证日期以重新批准日期为准,有效期自重新发证之日起计算。第三十九条 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延续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有效期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延续许可决定之日起计算。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不予延续食品生产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第四十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申请书;(二)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生产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材料符合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因遗失、损坏补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第四十一条 食品生产者终止食品生产,食品生产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食品生产者申请注销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注销申请书;(二)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三)与注销食品生产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生产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注销手续:(一)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二)食品生产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三)食品生产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四)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生产许可的其他情形。食品生产许可被注销的,许可证编号不得再次使用。第四十三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延续、补办与注销的有关程序参照本办法第二章和第三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2. 食品加工厂设备清洗制度

1、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2、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品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熟悉“防火、防盗、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的五防安全常识。 严格遵守酒店的安全规定,使每一位顾客和员工住宿、餐饮、娱乐和工作有安全保证。

4、员工要随时提高警惕,防止一切侵犯顾客、同事及酒店人身、财产安全的事件发生,如发现可疑人员或现象,应立即报告上级或保安人员。有关人员要严密观察,防止突发事件发生。遇有突发情况,每位员工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客人、酒店的人身财产安全。

5、员工必须十分重视防火,把防火工作看作是酒店安全的头等大事。

6、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气或开水)。

7、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许多食品如蔬菜和水果,其自然状态是最佳状态。生吃的食品,则需要清洗干净。其他食品如牛奶、肉类等,未经加工处理则安全不安全,加工处理后才能进食。购买牛奶要买消毒的牛奶而不买生牛奶。

8、彻底烹调食品。许多食品常被病菌原体污染,彻底加热能杀灭各种病原体。要记住食品的所有部分的温度都必须达到70摄氏度以上。煮鸡如近骨部分还生的话,请回锅直至完全煮熟。冻肉、冻鱼等烹调前必须彻底解冻。

9、立即食用做熟的食品。做熟的食品冷却至食温时,微生物开始繁殖。时间越长危险性越大。为了安全起见,请趁热进食刚做熟的食品。

10、精心储存熟食。提前制作熟食或保留吃剩的食品,如果存放4小时以上时,必须牢记把这些食品放在60摄氏度以上或10摄氏度以下的地放,以免微生物在适宜的温度下孳生,并迅速繁殖到致病水平。

11、彻底再加热熟食。适窒的熟食储存仅能减慢生物生长,但不以杀灭。再次彻底加热为抗微生物的最好办法。注意食品的所有部分都必须至少达到70摄氏度。

12、避免生食与熟食接触。熟食与生食稍有接触出能被污染。这种交叉污染可能是熟食与生的家禽肉鱼直接接触时发生,也可是接触未清洗干净的案板、刀具、容器等,交叉污染可能引起微生物繁殖和患言病的潜在危险。

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干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能从事食品服务工作。

3. 食品加工厂设备都有啥

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保安过滤器、紫外线杀菌器、臭氧杀菌器等,需要十万左右资金启动。

申报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三份; 3、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4、企业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5、企业负责人(法定*****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6、企业生产场所布局图二份; 7、企业生产艺业流程图二份; 8、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份; 9、企业标准文本一份。

投资一个消毒餐具厂所需要的资金是要根据厂子规模、工厂租金、设备价格、原材料成本、人力资源成本等因素综合决定的,所需的资金量大小是很难预测的

餐具消毒中心是一种餐饮具集中消毒中心,其目的是让全体食客真正使用干净的餐具,减少餐饮场所的餐具清洗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和餐具的清洁度,从而保证每个人的饮食健康和安全。餐具消毒设备不同,价格也会有所不同。

 餐具消毒中心使用的消毒餐具设备,必须根据各自的情况,根据人的数量和当地的因素来确定。首先,谈到一般中心有设备,一般包括:清洗、消毒、清洗、干燥、包装、密封设备。这是餐具清洗消毒的基本设备。那一套消毒设备呢。事实上,它包含了很多东西。并根据不同的质量和清洗程度来确定整套餐具消毒设备的价格。有3到5万, 5到8万,,也有10万以上的

4. 食品加工厂设备回收

理论上是可以回收利用的,因为主要材料依然是塑料嘛,例如聚乙烯等,但是其中添加的有助于讲解的助剂是嵌入分子链段的,所以,我看从商业上来说呢我看价值不大

5. 食品加工厂设备材质视频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

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6. 食品加工厂设备明细

第十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第十一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类别进行调整。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五)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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