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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疗器械商务网(中国医疗器械交易网)

来源:www.haichao.net  时间:2022-12-14 22:29   点击:263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中国医疗器械交易网

南宁市健立特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新城区古城路8号五楼。

南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解放路75号。

南宁市康洋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新城区植物路50号。

南宁市康德林科贸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东葛东路143号政法小区2号楼414室。

南宁市丽伊颜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星湖路59号广西药物研究所。

2. 中国医疗器械平台

集药方舟靠谱。集药方舟(广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贾木云,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房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软件零售;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多媒体设计服务;网络安全信息咨询;电子商务信息咨询;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电子防伪系统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子产品检测;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电力电子技术服务;医疗设备租赁服务;医疗设备维修;商品批发贸易;电子工程设计服务;无线通信网络系统性能检测服务;商品零售贸易;编制、缝纫日用品批发;清扫、清洗日用品零售;木制、塑料、皮革日用品零售;互联网商品销售;互联网商品零售;开展网络招聘;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人才信息网络服务;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保健食品批发;增值电信服务;固定电信服务;移动电信服务;酒类批发;酒类零售;散装食品批发;散装食品零售等。

3. 中国医疗器械交易网官网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或_ i商核名通知书、办公场地和仓库合同房产证或商品买卖合同及租赁合同、人员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个人简历)经营范围。

一般要准备:房产证、产品授权和从业人员证件等。隐形眼镜要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三类的,所以严格。首先、准备好你要卖的隐形眼镜的检测合格证、还有准予销售证。其次、去药监局领表,填好后,等勘察现场,现场审查“通过”

4. 中国医疗器械官方网站

打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医疗器械栏目,无论产品是一二三类哪类的产品,都可以在国家药监局网站上查询,打开“医疗器械”栏目:(https://www.nmpa.gov.cn/ylqx/index.html)点开链接进入网站,你会看到页面右边有个医疗器械查询入口。先别着急点击哪个进入,你应该先确定一下自己查询的医疗器械产品是进口的还是国产的,如果国产的就点“国产器械”,如果进口的,就点击“进口器械”。

5. 中国医疗器械交易网官方网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按照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

  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许可管理。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第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及时公布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备案信息。申请人可以查询审批进度和审批结果,公众可以查阅审批结果。

第二章 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

  第七条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二)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

  (三)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全部委托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贮存的可以不设立库房;

  (四)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五)具备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还应当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鼓励从事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第八条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四)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五)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七)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八)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九)经办人授权证明;

  (十)其他证明材料。

  第九条 对于申请人提出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属于其职权范围,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

  (二)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的,应当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通知书。

  第十条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核查。需要整改的,整改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发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在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进行审查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第十二条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填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并提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资料(第八项除外)。

  第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对企业提交资料的完整性进行核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发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第十四条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现场核查。

  第十五条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载明许可证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发证部门、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等事项。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应当载明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备案部门、备案日期等事项。

  第十六条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事项的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包括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的变更。

  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变更。

  第十七条 许可事项变更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中涉及变更内容的有关资料。

  跨行政区域设置库房的,应当向库房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原发证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准予变更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需要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核查的,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不予变更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变更后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限不变。

  第十八条 新设立独立经营场所的,应当单独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第十九条 登记事项变更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 因分立、合并而存续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变更许可;因企业分立、合并而解散的,应当申请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因企业分立、合并而新设立的,应当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办理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在其他场所贮存并现货销售医疗器械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第二十二条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

  原发证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对延续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后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编号不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二十三条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备案。

  第二十四条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遗失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立即在原发证部门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自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原发证部门及时补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补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限与原证一致。

  第二十五条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遗失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及时向原备案部门办理补发手续。

  第二十六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因违法经营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但尚未结案的,或者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但尚未履行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中止许可,直至案件处理完毕。

  第二十七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情形,或者有效期未满但企业主动提出注销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第二十八条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延续、变更、补发、撤销、注销等许可档案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档案。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以及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6. 中国医疗器械网上商城

在南坪万寿路医药街,重庆“医疗器械商城”正式开业,它标志着医疗器械销售行业登堂入室,更加规模化、专业化和人性化。

据悉,医疗器械销售一向是各自为阵,而且往往销售商品品种单一;而医疗单位要成套购买器械,往往也要走多家销售单位。新出现的医疗器械商城由行业龙头重庆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开办,其目的一方面是整合重庆及西南的医疗器械销售资源,同时为医疗单位和个人家庭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他们号称,通过前期的各种行业内的联合,加上医药公司自身独有的强大资源优势,开业即可为购买者提供“一站式服务”,为购买者提供医疗器械的菜单,这里可以照单抓药,配齐所有需要。

7. 中国医疗器械交易平台

现在以重庆市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为例:

重庆药品交易所是重庆市委、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而重点打造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它是面向全国开展医药综合交易的千亿级要素市场。

于2010年3月经重庆市政府批准成立,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及其他相关医用产品综合性电子交易,致力打造国内最优良的药品流通环境和市场秩序。

药品交易所坚持公平公开、阳光交易理念,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坚持医药电子商务方向,坚持第三方平台发展定位。

旨在积极探索建立医药流通新机制,降低药品交易成本,推动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药品价格理性回归,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为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积累经验。

8. 中国医疗器械交易网站

微信不是小程序的后台,它只是个媒介。一个小程序背后往往有不只一个第三方平台。目前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管理办法对于小程序的备案还没有对策。

9. 中国医疗器械网官方

我在EZ医学考试网看到的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大型医用设备考试主管部门透露,2015年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考试预计8月份启动,报名条件较往年略有改动,具体内容如下:

从事本专业两年以上,且尚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或《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明》的各类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可以参加该项考试。

其中医师类专业报考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

工作年限截至时间为当年考试时间。

10. 医疗器械交易网站

可以直接销售,但是现在很多正规医院为显示公平公正的原则都采取招投标和竞争性谈判的形式,这时候就靠你们公司的人脉关系了,既要做好医院方面的工作,又要做好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还要多给红包啊。除了走关系之外,另外就是最好就是找几个陪标的,这样比较容易中标。

11. 中国医疗器械采购网

医院的医疗器械建立档案的流程:

1、合同的归档

采购档案是大型医疗器械档案的第一项,包括医院的审议项、考察记录、招标书、投标书、购买合同书等各项前期工作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购买合同及其附属条款是对购买双方权限、义务的说明。在以后的产品使用过程中以及监测、维修等各方面工作中,涉及到许多的方面都要以合同所要求的权限为准则,所以前期合同的归档是至关重要的。

2、建立大型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制度

在医院档案室设立大型医疗器械档案专柜,并有专业级技术人员进行管理。档案管理采用按“分类”管理的模式,为每项设备的价值超过10万元的大型医疗器械建立“专项档案”,每项一宗,分年度、分目录管理。

3、监测记录

将所有的检查记录进行归档化管理,然后进行技术比较,我们可以测算出大型医疗器械的使用寿命和老化程度等各方面的指标,同时,检查还可以督促各科室的器械使用和维修,使仪器设备处于最佳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功能。

4、报废记录

主要是针对那些严重损坏而又无法维修做报废处理设备的档案管理。这种仪器设备应有严格的报废申请书,经有关部门鉴定后方能做报废处理。这涉及到国家固定资产,可制约流失及其他不正之风。

5、大型医疗器械档案的后期管理

医院的大型医疗器械档案由专人进行管理并负责后期的监测和维修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并由医疗器械(设备)的使用科室、医学工程部等进行积极的协助和协调工作。在借阅方面,医院制定了严格的档案借阅制度,规定了借阅档案人的范围、时间、归还制度等多项内容。

6、维修记录

将故障维修的情况详细的记录到档案中,可以方便日后的工作中进行查询,同时也可以保证零部件的补充,避免造成闲置、积压和浪费。医院将每次的维修记录分为日常维护记录、大型维修记录和报废记录分别进行整理归档。

7、日常维护记录

日常维护工作主要是一些价值和科技含量较低的医疗器械或者是一些大型医疗器械的低级故障。在维修档案中详细记载故障的时间、维修人员姓名、所维修的部件、使用更换的零部件、故障是否排除、验收人员等。

8、大型维修记录

在此类维修档案中要详细记载故障的时间、原因,售后服务部门所指派维修人员姓名、所维修的部件、使用更换的零部件及其制造商、故障排除时间、验收人员、维修后使用情况等各项内容。这样不仅可以完善我们的档案管理工作,更重要的是可以为以后我们的器械维修工作提供有力的文字参考资料。

具体格式:

大型医疗器械档案的建立,以“台件”归档。自立项采购开始,招标、采购、到货,验收,大型医疗器械的说明书、工作图、线路图、监测记录、维修记录等都分目录归档到同一大型医疗器械的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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